南阳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根据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中小学校教师招聘工作的批复》(宛政文[2014]50号)、南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南阳市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部分岗位实行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宛编[2013]28号)和南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使用限额通知单》(宛编办聘[2014]5号)等文件之规定,为满足我校工勤岗位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编外人员8名。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数量、职位及资格条件
(一)根据我校工勤岗位需要和核批指数,决定招聘寝室管理员和生活管理员,共计8名。
(二)资格条件
1、应聘者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应聘者应具有中专(含高中)以上学历;
3、热爱国家,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思想进步,身体健康;
4、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办法
通过笔试、面试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确认的办法。
2、凡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根据省财政、物价收费标准,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
3、现场确认、缴费时,本人须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交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2张。同时填写《南阳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两份并签名。
4、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笔试。笔试异地出题,异地改卷。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公民职业道德和写作能力。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三)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l: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异地出题,聘用异地考官。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仪表举止等。面试采用现场抽题回答的方式进行。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低于50分的不予聘用。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学历层次高依次优先进入下一程序。
(四)体检和政审。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体检按《河南省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
政审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
政审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学习、工作、廉政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依此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签订人员聘用合同。
五、有关情况说明
市特殊教育学校招聘的工勤人员,按市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8个名额进行,所招聘编外人员在市人社和市机构编制部门进行报批备案,与学校签定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1至3年),期满后按相关规定解除或续签合同。其管理和待遇按《南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部分岗位实行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宛编[2013]28号)执行。
报名时间:2014年12月9日8:30至18:30。
报名地点:南阳市特殊教育学校办公室(地址:南阳市长江路与南新路交叉口南1公里路西200米,乘7路公交车到瓦房庄站下车即到)。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郑老师电话:0377-83986958、13569202088
南阳市特殊教育学校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