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2015年到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和《成华区关于进一步加快教育均衡化、现代化和国际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成华委[2012]95号)文件精神,根据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为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到华中师范大学现场招聘教师。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全部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本人自愿报名,考试、考核相结合,人事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办法,在编制范围内进行。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见补充通知。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部属重点师范大学2015年应届“免费师范”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必须具有本科学历;
2、报考英语学科教师的毕业生,应具有英语专业本科学历;
3、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应的教师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达到《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所规定的合格要求)。
5、符合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要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成华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一览表》招聘现场公布)。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4年12月4日14:30。
(二)报名地点:华中师范大学9号楼1楼报告厅。
(三)报考人员应准备:本人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或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和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和复印件,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出具的报考证明(就业推荐表),个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个人自荐材料1份;各类获奖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成都市成华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请自行下载打印)。
(四)由招聘单位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主考机关于笔试前对进入笔试人员统一进行原件校验。
(五)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布的学科岗位及要求报名,中学原则上要对口专业。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学科岗位。
(六)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七)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学科,由主考机关予以适当调减,如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不予开考。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应交资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或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和普通话等级证;
2、《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出具盖章的报考证明(就业推荐表);
3、成都市成华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4、个人自荐材料1份;
5、各类获奖的证明材料。
《成都市成华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收取原件,其他材料均要交验原件,收取复印件(考生所交资料不予退回,请备份留存)。
经过报名和资格初审后,按照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招聘现场进行公布。
(二)面试
面试考核由主考机关组织,考核组实施,主要对考生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进行测评。面试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经过面试测评后,按照同学校同学科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2-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在招聘现场进行公布。
(三)笔试
笔试由主考机关组织实施,主要对应聘人员进行相关专业知识测试。笔试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经过笔试后,按照同学校同学科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招聘现场进行公布。
(四)体检
体检在主考机关指定医院进行,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聘用及报到
1、经体检合格者予以聘用,并签订聘用协议。
2、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毕业生接收等相关手续。
3、拟聘用人员应在主考机关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未经主考机关及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招聘单位有权按照所签订聘用协议中的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4、拟聘用人员在到主考机关报到时必须交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等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不能按时交验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人员的管理
本次公招录用的中小学教师纳入“区管校用”的统一管理范畴,由成华区教育局委托成华区教育人才管理中心对教师进行统一的调配和管理,录用人员统一和成华区教育人才管理中心签订人事聘用合同,并按拟录用岗位到对应学校工作。
七、聘用后的待遇
(一)聘用人员实行合同聘用管理。
(二)聘用人员的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等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八、纪律监督
本次到校公开招聘工作由区纪检部门进行全程纪律监督。
九、本公告解释权归成华区教育系统2015年度到校公开招聘教师办公室。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18080100081
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18583873936
成都市成华区人社局 成都市成华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