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考比例达到1:3的岗位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开考比例为1:2的岗位,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原件校验人员。
2.原件校验时间:2015年1月8日
3.原件校验地点:大邑县人才交流培训考试服务中心,由大邑县纪委监察局、人社局和教育局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原件校验。
4.原件校验必须提交下列资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往届生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应届生为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学籍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执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②1寸免冠近照1张。③在编在岗的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④《大邑县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应聘资格审查表》
5.原件校验合格者缴纳80元面试考务费,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6.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岗位缺额,按各岗位笔试折合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下一名考生,并在2015年1月12日进行原件校验。
7.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第三十条第(二)款办理。并于2015年1月14日在大邑县公众信息网(http://www.day.gov.cn)公布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具体安排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内容:本次面试以说课为主,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学科课堂教育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仪容仪表等。其中美术学科面试考核增加专业技能测试。
3.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应聘人员本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经本人签名确认。
4.面试方式:说课、现场答问等。
5.面试由大邑县纪委监察局、大邑县人社局、大邑县教育局组织。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及考察
大邑县纪委监察局、大邑县人社局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排名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体检、考察由大邑县纪委监察局、大邑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组织。体检安排在二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可以申请一次复检,复检安排另外一家二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
七、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报到
1.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办理工作调动手续。拟聘人员如系非在职人员,由人社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2.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3.聘用人员原则上应在本县工作5年后,方可办理人员调动手续。
4.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5.因逾期未报到和试用期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九、待遇
招聘的事业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单位性质及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十、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大邑县人社局人事管理科028-88280039
大邑县教育局人事科028-88289058
监督电话:大邑县纪委监察局028-88212016
附件:1.大邑县201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rar
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17日
大邑县201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 |||||||||
招聘 |
招聘 |
招聘单位 |
岗位 |
招收对象 |
招聘对象所需知识、技能等条件 |
备注 | |||
学历 |
年龄 |
专业 |
其他 | ||||||
初中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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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01 |
不限 |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
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研究生和在职教师可放宽到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本科学历专业: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对外汉语、古典文献、中国语言文化、应用语言学、华文教育。 |
2015年7月31日前须持有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应的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 |
|
初中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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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02 |
不限 |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
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研究生和在职教师可放宽到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本科学历专业:数学类。 |
2015年7月31日前须持有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应的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 |
|
小学 |
3 |
|
02003 |
不限 |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
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研究生和在职教师可放宽到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本科学历专业:小学教育、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对外汉语、古典文献、中国语言文化、应用语言学、华文教育。 |
2015年7月31日前须持有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应的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 |
应聘人员进入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选择招聘单位。 |
小学 |
1 |
|
02004 |
不限 |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
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研究生和在职教师可放宽到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本科学历专业:小学教育、数学类。 |
2015年7月31日前须持有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应的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 |
|
小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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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05 |
不限 |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
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研究生和在职教师可放宽到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本科学历专业: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艺术学、艺术教育。 |
2015年7月31日前须持有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应的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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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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