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总成绩按专业从高到低排序(未达到1:3比例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且个人总成绩须达到70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根据考核结果,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再次确认。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不再递补。考核合格者分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优先选择岗位。对选择岗位都不满意者,可申请放弃聘用资格,不再予以递补。
考核方案由教科局负责制定,报县招聘领导组核准后组织实施。
(四)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在县人社局的指导监督下,由教科局组织实施。经体检合格,公示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情况及有关政策规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相关媒体和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聘用与待遇
(一)公示期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县人社局审批后,用人单位(学校)法定代表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经教科局审核后报县人社局事管股办理合同登记,确定人事关系。
(二)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受聘人员享受应聘学校所在岗位全部待遇。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招聘工作健康顺利进行。教科局相关股室按照《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明确分工,密切配合,精心组织,严格按程序办事,切实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特别做好考试试题和命制有关材料的保密工作,杜绝一切泄密事故,保证这次招聘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二)加强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教科局将自觉接受县人社部门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股室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教科局相关股室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招聘工作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
(三)严肃纪律,严防各种违纪违规事件发生。加强对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的培训教育,杜绝各类违纪事件的发生。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将严格按回避政策规定实行回避。不按规定回避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负责报名和组织考试工作的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刁难、拒绝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报名和参加考试。对于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教科局将视情节给予行政、纪律、法律处理并调整工作岗位。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的处理。
八、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襄汾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本次招聘的组织实施。
组 长:刘彦青 (县教科局局长)
副组长:张 军 (县政府办副主任)
李博宁 (县教科局总支书记)
成 员:韩学智 (县政府督导室主任)
王林虎 (县教科局副局长)
高金虎 (县教科局副局长)
联系电话:0357-3538512
附表1:襄汾县2014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