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范围与数量
面向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2012年毕业生及2011年毕业并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定点公开招考职员85名。(详见《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赴外面向应届毕业生定点公开招考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4、符合本公告及《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赴外面向应届毕业生定点公开招考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的界定
本公告所称应届毕业生均指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2012年毕业生及2011年毕业并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报考人员均须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考试入围的,报到时必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
2、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1)学历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
(2)职位要求的学历为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报考者为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在职党校学历的不能报考。
3、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报考者的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查询)。
4、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最高年龄限制统一为40周岁(即1970年12月19日之后出生),但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即1965年12月19日之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6年12月以来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2013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设定华中师范大学和华南师范大学两个考点,报考者请提前下载《报名表》(附件2),根据要求认真填写后带至现场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
12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3、报名地点
武汉考点:华中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
广州考点:华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就业中心(老校区)
4、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
(2)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方法
组织3名专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结合职位特点,通过查阅资料、交谈或专业测试等办法,根据各职位拟聘用名额的6倍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某职位报考者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6倍,则该职位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都列为面试人选。
2、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留复印件。
(1)基本材料:报名表(贴照片)、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教师资格证书(2011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不用提交)、其它获奖证书、作品等资料,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2)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①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审查;未毕业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考察和体检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②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③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④2011年毕业的暂缓就业毕业生须提供与学校签定的暂缓就业协议书或者落款时间为2011年9月1日以后的推荐表。
(3)其他要求
①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②报考人员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③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市、区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4)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于12月20日上午9:00在罗湖教育信息网(网址:www.luohuedu.net)公布,入围面试人员须于当天在指定时间凭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考试
(一)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用谈话和问答方式。考官从考生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个人形象等方面综合评价考生的基本素养和潜质,并在评分表上给出分数。工作人员将考官给出的每位考生的总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将剩余3位考官分数算出平均分作为考生的面试得分。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依面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各职位拟聘用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笔试人选;若某职位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3倍,则该职位所有面试成绩为60分以上的人员都列为进入笔试人选。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书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排名及笔试时间、地点于12月23日9:00在罗湖教育信息网(网址:www.luohuedu.net)公布。
(二)笔试
笔试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罗湖区不组织或委托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
1、笔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1年12月24日上午9∶30-11∶30
具体地点及要求见面试成绩公告。
2、笔试科目及内容
此次招考职员的笔试类型为教育类,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础和技能》(分初中、小学两个类别)。中学职位笔试内容为初中类,小学职位笔试内容为小学类。
笔试内容及大纲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查询,或拨打咨询电话:0755-83776655。
3、确定入围拟聘人选
笔试结束后,按照面试、笔试成绩5:5的比例加权合成总成绩。根据各职位拟聘人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拟聘人选。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人选。
笔试成绩及总成绩于笔试结束十天后在罗湖教育信息网(网址:www.luohuedu.net)公布。
五、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一)考察
考察内容为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并对拟聘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考察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入围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赴深圳体检。
(二)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体检由罗湖区人力资源局组织,罗湖区教育局具体落实。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时,不予聘用。
(三)公示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罗湖区人力资源局网站公示7天。
(四)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7号)及《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3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笔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试用期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一定期限的试用期(应届毕业生实行1年试用期,其中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可缩短试用期,但不得少于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七、其他事项
1、招考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1年12月19日。
2、2012届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于2012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对在招考过程中违反我市职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4、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5、本公告由罗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25666350
附:
1、《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赴外面向应届毕业生定点公开招考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赴外面向应届毕业生定点公开招考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表报名登记表》
深圳市罗湖区人力资源局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