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应县2014年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教师岗位工作人员专业水平测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的通知
有关考生:
根据《宝应县2014年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教师岗位工作人员简章》要求,对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以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专业水平测试的人选(入围考生名单附后),现就资格复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报考要求的相关资料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一张。
资格复审考生应提供的材料:
1、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
2、其他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或不受户籍限制的证件、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事业单位试用期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报考人员是在职中小学教师,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交,如在体检前规定时间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等。
3、按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报考的考生应提供有关证明:夫妻分居两地的提供结婚证、在扬州市及所辖县(市、区)一方的户籍证明;符合随军条件的提供结婚证、随军批件;父母身边无子女的提供父、母在扬州市及所辖县(市、区)的户籍证明和独生子女证或其他子女户籍不在扬州市及所辖县(市、区)的证明材料等。
4、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5、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如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教师资格证书,师范类毕业生证明材料,工作或相应专业工作经历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
6、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或经组织、人社部门认定必须提供的,还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领取聘用通知书时,须提供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7月26日—7月29日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资格复审地点:宝应县教育局(叶挺东路47号)组织人事科;咨询电话:0514-88222683;
三、凡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逾期不参加复审,需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附:宝应县2014年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教师岗位工作人员专业水平测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宝应县教育局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