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深圳市宝安区上寮学校公开招聘临聘教师公告(请以此份为准,面试时间有改变)
为满足学校发展的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中学临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思想品德端正,现实表现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学历条件:中学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教师资格:报考中学教师职位的,须具有初中及以上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
(五)年龄:按招聘职位表要求。
(六)身体健康。
(七)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招聘办法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8月14日在学校网站公布招聘职位。
(二)接受报名和资格审核: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要求,选择符合自身资格条件的职位,到上寮学校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
1.时间:8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地点:深圳市上寮学校五楼办公室。
3.应聘人员接受资格审核时须提供如下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1)身份证;
(2)户口本(深户需提供);
(3)学历学位证书;
(4)教师资格证;
(5)在我区公民办学校聘用的教师需提供最近的合同;
(6)职位条件所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复印),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在招考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3年应聘资格。正式备案时须提供学历验证证明。
4.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3)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经审查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并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不予面试。应聘人员均须在报名和资格审核时间内到达现场等候,直至资格审核结束。未能在报名和审核时间内到达现场的,不予受理。
(三)参加面试: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参加面试(二者缺一不可)
1.时间:8月19日上午8:30至结束。
2.地点:上寮学校五楼会议室二。
3.面试程序:应聘人员于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面试现场候考室等候,并按顺序进行面试。面试完毕,由评委进行评分,成绩取评委的平均分计(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面试后现场公布个人面试成绩并发给回执。
4.成绩要求:面试成绩须60分以上方可聘用。
(四)成绩公布:8月20日由上寮学校校园网公布各职位面试人员成绩,按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四、聘用
(一)学校拟录名单于8月29日前报区教育局审核,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已在宝安区公办或民办学校聘用的教师须合同期满或已解除聘用合同,方可聘用。
联系电话:吴老师 29377802 13824319585
深圳市宝安区上寮学校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