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根据我市新建的幼儿园秋季需要招生、两所高中需扩班补充教师等情况,结合我市教育实际,为切实解决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结构性短缺的突出问题,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财政聘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一、招聘原则
1、坚持资格准入制度;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3、坚持同岗择优原则,即在应聘同一岗位人员中择优聘用,凡出现拟聘用人员不能按时调档、签约时,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
4、坚持合理调剂原则,即招聘岗位中若出现无应聘或应聘者无合格人员的情况,将在应聘同类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择优聘用,不再另行组织招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大中专及以上学历应历届毕业生。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1.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2.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及市财政聘用人员;
3.近3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4.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良好,志愿从事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工作。
2.年龄要求:
(1)小学及初中岗位: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高中岗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幼儿园岗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招聘岗位学历要求:
小学岗位: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初、高中岗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幼儿园岗位: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学历指通过全国普通高考入学,在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取得的本专科学历,含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学历,“3+2”高职学历。
5.招聘岗位普通话和汉语水平要求:
(1)母语为汉语报考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2)报考双语教学岗位的人员,母语为汉语报考人员须具备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母语为非汉语报考人员,须达到HSK等级标准为:报考小学、初中、高中双语教学岗位分别达到HSK 5、6、7级水平;报考小学、初中、高中“汉语”学科岗位,分别达到HSK 6、7、8级水平或达到MHK标准为:普通高中汉语课教师为四级乙等及以上、非汉语课教师为三级甲等及以上;初中和小学汉语课教师为三级甲等及以上、非汉语课教师为三级乙等及以上;
(3)报考族别条件为汉族的招聘岗位,民考汉考生和母语为汉语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报考。
6.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要求:历届毕业生必须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2014年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则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并在2014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
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指必须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同时汉语水平或普通话水平达到第5条所列标准 。
7.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哈密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聘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位表》。
三、时间安排(北京时间,下同)
1.报名、资格审核时间:2014年8月13日—8月22日(节假日不休息);
2.准考证发放时间:2014年8月25日,地点:报名地点;
3.笔试时间:2014年8月27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示时间:2014年8月29日(可登陆哈密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xjhm.gov.cn查询);
5.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2014年9月4日(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五、招考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通过登陆哈密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xjhm.gov.cn)和哈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xjhm.gov.cn)下载报名表,报名时携带报名表和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教师资格证、报考职位要求相关证书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
报名地点:哈密市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
2、要求: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考简章,严格按照招考条件和有关要求如实报名。凡不符合条件、要求以及弄虚作假的,按规定取消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20分,学科专业知识80分;
2、笔试语种:汉语答题;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4、考试要求: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笔试;
5、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市招聘财政自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按不同学科分别划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不合者,不得参加面试。
(三)面试
1.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2.面试人员确定。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招聘1-2人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3人以上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试讲实行“教什么、讲什么”原则,考生根据所报招聘岗位学科,现场抽取面试题目并在规定时间内(40分钟)准备一份教案,然后进行试讲,试讲时间不超过20分钟。考生面试语种须与笔试语种相同。
4.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前,考生须提供准考证、面试通知单、毕业证、身份证原件,面试结束时原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成绩现场公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计算总成绩。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由相关部门负责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到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由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全程实施监督。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相关部门批准,可在指定的上一级综合医院复查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职位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检。体检费用、复查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
体检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哈密市政府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六、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1、聘用人员签订为期三年的聘用合同(含一年试用期),并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相关手续。聘用期满后根据其工作实绩,可连聘连任。
2、新聘人员属哈密市自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市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对待。新聘人员缴纳各类社会保险,退休按社保相关政策办理。
3、拟聘人员有如下情形之一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1)未按时到岗者;
(2)不服从安排者;
(3)审查档案时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其他重大问题者。
七、监督及其他要求
1、招考工作将面向社会公开进行,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考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秉公办事,确保招考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参与招考工作的相关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凡与考生之间有利害关系的,要实行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
3、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哈密市招聘财政自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哈密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聘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位表》.rar
附件2:《哈密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聘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rar
哈密市招聘财政自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四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