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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九龙坡区2014年度公开引进中小学在编在职优秀教师简章

时间:2014-4-25 17:19:44 点击:

为进一步实施好我区人才强区战略,有力推动九龙坡区城乡统筹教育事业发展,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区调配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决定面向全国范围公开引进中小学在编在职优秀教师。

一、引进指标

本次面向全国范围公开引进28名中小学在编在职优秀教师,具体岗位见《引进岗位设置表》(附件1)。

二、引进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主要采取专业考试与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引进范围和对象

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公办中小学在编在职优秀教师。

四、引进人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师德优良,基础理论扎实,教学实践经验丰富,课堂教学效果好,教研教改能力强,教学业绩突出。

(二)须获得县级(县级市、直辖市所属的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及教育学会组织的学科赛课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者是经县级(县级市、直辖市所属的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

(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身体健康,年龄在40岁及以下(即1973年5月5日以后出生)。特级教师、中学研究员年龄可放宽到45岁(即1968年5月5日以后出生)及以下。

获得省级(直辖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及教育学会组织的学科赛课奖励者,或是经省级(直辖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经区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引进人员条件。

五、引进程序

(一)简章发布。简章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九龙教育信息网上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手续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5—7日(星期一~三),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第一会议室(九龙坡区二郎留学生创业园E栋五楼,请预查网上电子地图)。

(2)邮寄报名:重庆市九龙坡区教委人事科。报名人员可下载《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开引进2014年度中小学在编在职优秀教师报名表》及相关材料,通过邮寄的方式寄到重庆市九龙坡区教委人事科(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西郊路27号,邮编:400050),报名材料需在5月7日前寄到,报名材料不退还。本次不受理电话和电子邮件报名。

在报名时,报名人员应选择报考学校和一个岗位(学科)。

3.报名手续:报名人员须持《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开引进2014年度中小学在编在职优秀教师报名表》、本人简历与业绩简介、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含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印证材料或县级以上赛课一等奖获奖证书,以及公开发表的文章、公开出版的著作等),同时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发表的文章须复印封面、目录和刊登文章的页面;出版的著作须复印封面、目录和内容简介。

委托他人现场报名者需提供委托书(须注明委托报名事宜、委托双方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并由委托双方签字、按手印)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邮寄报名者可先将以上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按通讯地址邮寄报名,领取笔试准考证时再交验原件。

为便于后期考试、体检和签约时用短信快速、准确通知到考生本人,建议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上填写能第一时间联系到本人的重庆(中国)移动手机号码。

(三)资格审查。由区纪委监察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共同组成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条件确定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和初审不合格人员名单。由区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复核,确定考核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电话或短信息通知。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4年5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30—17:00时到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一楼服务前台领取《笔试准考证》(到现场后,先查找报名号、考号,再向各组工作人员报考号领证)。委托他人领证者需提供委托书(须注明委托领证事宜、委托双方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并由委托双方签字、按手印)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考试考核。报考岗位需求为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或者博士学历的报考人员,由区人力社保局牵头,区纪委监察局、区调配办监督下,区教委具体承办组织,根据报名实际情况,通过直接上课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分数达不到80分的不予以聘用,指标相应递减。考核合格后经区调配领导小组研究,(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后直接考核引进。

除报考岗位需求为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或者博士学历以外的报考人员,按以下程序进行考试考核:

1.笔试。开考比例为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指标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紧缺特殊人才经,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2014年5月17日(星期六)9:00-11:30时,笔试地点见准考证。正式开考后30分钟未到考场者视为弃权。请参考人员提前熟悉考场交通路线,以免误考。

(2)笔试内容及成绩计算。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根据招聘岗位分学科按现行重庆市中学教材及课程标准(小学语文、数学、英语、思品、科学按小学教材及课标)进行命题。笔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

(3)收费:参加笔试的人员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缴纳笔试考试费50元。

(4)成绩公示:笔试成绩将于2014年5月19日(星期一)下午16:00后在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市九龙坡区政府2号楼大门公示栏、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一楼公示栏公示。

2.面试。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分岗位确定面试人员,若出现末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如出现面试弃权的(弃权须报相关书面材料于考前24小时经区招考办核准。),其缺额根据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出现缺额递补后达不到面试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如出现缺额递补后达不到面试比例的,面试照常进行,但面试成绩达不到80分的不纳入体检。进入面试人员提前电话或短信息通知,考生须确保通信畅通。未进入面试人员不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13年5月22日(星期四)下午13:00-16:30在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信息公示栏进行现场公示,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先查找笔试考号,再报号领证)。委托他人领证者需提供委托书(须写明委托领证事宜、委托双方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并由委托双方签字、按手印)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未进入面试人员不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人员在领取《面试准考证》时缴纳面试费40元。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说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内容包括对本专业教育教学内容的说课(艺术专业类可增加特长展示)和社会综合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等方面内容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对面试成绩签字并现场公示。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该考生所在考官组应作书面说明理由,并报主管部门和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成绩在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市九龙坡区政府2号楼大门公示栏、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公示栏公示。

3.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体检。按招聘岗位指标数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并列进入体检;如并列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均合格的,则增加该岗位招聘指标。体检标准按重庆市教委《关于印发新修订的<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渝教人〔2010〕51号文件)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或弃权的,其缺额原则上根据该岗位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体检合格者,由区委检监察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会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犯罪行为、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的递补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七)公示。考试考核等有关事宜,由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发布,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市九龙坡区政府2号楼大门公示栏、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公示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的时间,持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报到。

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须在九龙坡区服务5年以上,未达到年限的,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按照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六、纪律要求

公开引进人员政策性强、涉及面宽,必须严格规范引进程序,严肃引进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若违规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取消聘用资格。

本简章由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负责解释。

招考服务咨询电话:023-61968919、68780244、61968920

附件:1.九龙坡区2014年公开引进在编在职优秀教师岗位设置表

2.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开引进2014年度中小学在编在职优秀教师报名表.rar

附件1:九龙坡区2014年公开引进在编在职优秀教师岗位设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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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鹅公岩小学

1

1

高新实验一小

1

1

杨家坪中学

1

1

1

1

1

5

渝高中学

2

1

1

1

5

高新育才学校

1

1

天宝学校

1

1

2

田家炳中学

1

1

1

1

4

四十七中

1

1

2

工艺美术学校

1

1

2

人和中学

1

1

2

谢家湾小学

1

2

3

合计

5

4

4

3

2

2

2

2

1

2

1

28

 

 来源:网络

谨防受骗提示:报名时一般不会收费,如果报名时出现收费,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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