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青阳县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池州市《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做好我县2014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1、网上申报时间为:2014年3月29日—4月20日
2、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4月21日—4月24日
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认定范围
在我县申请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三、认定对象
1、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
2、截止2014年2月,已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一)(课程代码:00429)和心理学(课程代码:00031)两科合格证书人员。
3、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
认定对象中,1、2为非国考人员,3为国考人员。
四、认定条件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学校在我县的中国公民及我县内学校的应届毕业生。
2、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应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4、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经青阳县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5、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6、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五、认定流程
1、网上申报
非国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国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2、现场确认
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青阳县教育局人事股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院系盖章无效)。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5)青阳县人民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医院公章。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非国考人员中的非师范类专业的申请人提供2014年2月以前取得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师范类专业申请人提交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在学期间已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并取得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所在学校、单位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国考人员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8)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面向社会申请教师资格用)。
(9)提交照片。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交申请人本人近3个月内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电子照片须是与教师资格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同一底板。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纸质照片同底两寸4张。
申请人员提供以上材料时(第1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及照片除外),请依序装订成册。
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非国考人员中的非师范类专业申请人员和缺少教育教学实习环节的师范类专业申请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考查,提出审查意见。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我们将在青阳教育网适时发布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信息,请注意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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