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2013年新建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教育教学的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省公开招聘40名幼儿园工作人员,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试招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屯昌县新兴镇中心幼儿园和南坤镇中心幼儿园共招聘40名工作人员,其中幼师32名、保育员8名。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身心健康。
2、幼儿园教师应聘人员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或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并经过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培训合格,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保育员应聘人员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或具有学前教育专业培训合格证,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海南省户籍或生源。
5、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及我省在编教师不得报考。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及相关信息。
2013年12月19日在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屯昌县电视台发布招聘信息,并在屯昌县县城悬挂招聘横幅。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填写《屯昌县招聘幼儿园(教师保育员)报名表》。
报名时间:2014年1月2—6日。
报名地点:屯昌县教育局人事工作室。
报名所需材料: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学前教育专业培训合格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幼师和保育员岗位按不低于1:3的比例(即招聘岗位和经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方可开考,未达到此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数。
(二)由招聘领导小组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并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三)笔试。
笔试内容:幼儿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包括幼儿专业知识、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及幼儿教育法律法规等)。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命题、评卷工作。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60%)。
笔试时间:2014年1月11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可在2014年1月14日后登录屯昌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四)面试。
幼师(招聘岗位超过10名)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员1:2的比例进入面试。保育员(招聘岗位不足10名)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员1:3的比例进入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养和教育教学基本功,幼儿教师按要求进行弹、唱、跳、讲、画;幼儿保育员按规定问题作答。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面试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限在12分钟内,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面试时间:2014年1月22--23日。
面试地点:公布面试人员名单时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可在2014年1月26日后登录屯昌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五)公布综合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体检标准按《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令第76号)执行。
(七)政审和计生审核合格。
三、确定招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录取范围,依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按设置岗位录取,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出现特殊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讨论核定。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报县政府审批同意后办理录用手续;有异议经查证属实的予以取消,其缺额根据所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符合招录条件的人员不够,则剩余岗位作废。
拟录用人员将在屯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幼师和保育员由县统筹招聘,根据各中心幼儿园实际需求安排上岗,应聘人员要服从工作岗位安排,在规定报到期限内上岗,无特殊理由不报到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取消其录用资格。聘用人员五年内不得提出调动工作。
四、相关规定及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结束后,若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考生当年录取资格,三年内不能参加此类考试,并给予相应人员纪律处分。
联系电话:67815124、监督电话:67812280
屯昌县教育局
201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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