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2013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职位
本次计划招聘高中教师153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平昌县2013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范围招聘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和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并完全符合本公告及《职位表》相关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条件;
4、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211”大学重点本科及以上学历,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具体专业要求见《职位表》)。
5、报考考生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以下(1995年11月28日至1983年11月28日之间出生)。
(三)限报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本人不愿意承诺聘用后在聘用单位至少工作满三年的;
7、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和特岗教师未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报考的;
8、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加分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8日—11月29日(上午8:30—下午18:00)。
2、报名地点:在平昌县教育体育局四楼会议室、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西华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内江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分别设立报名点,考生可在就近的报名点报名。特别注意:研究生、部属师范院校的免费师范生全部在平昌县教育体育局报名。
(二)报名要求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按照公告公布的职位及条件要求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学科岗位,均视为同意参加岗位调剂。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报名材料
报名需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在《公告》附件下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往届毕业生学历证(研究生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院)就业推荐表一份(需加盖鲜章,2014届研究生需提供本科学历证);
5、按政策规定应享受加分的相关材料;
6、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和特岗教师报考需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7、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2张。
(四)加分
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达到规定服务年限、考核合格且截止报名结束时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总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定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相关考核材料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相关证明(内容包括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服现役两年以上经历、退出现役相关证明以及被部队团级及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包括在平昌县境内服务的各类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相关加分材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责任自负。
四、资格审查及岗位调整
(一)资格审查
县公招办组织对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考生现场领取准考证。
(二)岗位调整
按岗位学科计算,有效报考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学科总人数之比应不低于2:1。达不到这一要求的,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调整情况,在平昌县教育体育网、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五、招聘方式及程序
对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的和部属师范免费师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时实行直接考核招聘;对其余人员实行公开考试招聘。
(一)直接考核招聘
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在报名时带上就业协议书(往届生无需携带),由考评组现场进行考核面试。考核合格的,优先确定为签约拟聘对象,现场选择岗位并签订就业协议,招聘结果在平昌县教育体育网、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二)公开考试招聘
1、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3年12月3日下午,地点在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考生到考场后根据考场分布图对号入座。
(2)笔试科目
一是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参照《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进行命题。
二是专业学科。按报考专业学科高考要求命题。
(3)笔试分数
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专业学科笔试均实行100分制计分。
(4)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50%+专业学科笔试成绩×50%+政策性加分。
(5)笔试成绩公布
考生笔试成绩于2013年12月6日上午通过平昌县教育体育网、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川师大狮子山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现场公布,并同时公布查分安排。
(6)查分
考生如对自己的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到四川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现场申请查分,申请查分截止时间为12月6日上午12:00前,逾期不再受理。
2、选岗签约
(1)人员确定。根据考生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学科拟聘人数等额确定岗位选择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按专业成绩、公共成绩、学历的顺序从高到低依次优先,下同)。
(2)选岗办法。参加岗位选择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排名高低,依次选择岗位学校。因自动放弃或不同意调剂而出现的缺额,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参加相应学科岗位选择。
(3)签订协议。参加岗位选择后,2014年应届生立即签订就业协议书,往届生签订就业合同。
(4)时间安排。参加选岗签约人员名单于2013年12月6日下午13:00前通过平昌县教育体育网、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川师大狮子山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现场公布。应参加选岗签约人员于12月6日下午15:00准时在川师大狮子山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参加岗位选择。因迟到、缺席而影响岗位选择的,责任自负。
(三)体检
往届生参加体检时间另行公告,签约应届毕业生待毕业报到后统一组织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修订意见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三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在应届毕业生报到体检后,按照笔试总成绩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组织一次性等额递补。
(四)考核
由平昌县教育体育局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核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平昌县教育体育局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平昌县教育体育网和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由相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聘用管理,并填写《平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存入本人档案,作为事业单位新补充人员的人事档案凭证。所聘人员占用财政事业编制,纳入县财政供给,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有关工资和福利待遇。
2、拟聘人员若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就业协议、聘用合同、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特别提示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通过网站公告。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体检、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二)报考人员应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请考生妥善保管身份证、准考证等重要证件,自行负责整个招考过程的人身和财物安全。
本公告由平昌县公招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7—6222816、0827—6227973
查询网站:
平昌教育体育网http://www.pcjyty.gov.cn/
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pcrs.gov.cn/
附件1:平昌县县2013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rar
201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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