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河区派遣合同制小学教师招聘简章
为推进沈河区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满足教育教学需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合同制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类别、岗位性质及工资待遇
1.岗位类别:此次招聘教师共计10名,具体岗位类别及要求见附件一《2013年沈河区公开招聘派遣合同制小学教师职位信息表》。
2.岗位性质:派遣合同制小学教师。
3.工资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内月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享受本单位在职人员同工同酬待遇,并按有关规定上“五险一金”。
二、招聘范围
面向市内五区(沈河、和平、大东、皇姑、铁西)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有志于长期从事教育事业。
2.具有普通高等师范院校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体育、音乐、美术、英语专业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3.具有与所聘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高中教师资格证和初中教师资格证可用于小学)。
4.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招聘办法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方法择优选拔。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11月5日——11月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沈阳市沈河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地址:沈河区万寿寺街高太庙后巷28号,奉天街大连渔港北侧胡同内即是。途经公交车:253路,293路,800路。)
咨询电话:24126398(区招办孙玉韬)
3.所需材料: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报名信息表》两份(报名表见附件二)。
4.报名人数与实际录用人数比未达3:1比例的,将自动取消该职位的录取。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及内容:职业素质综合测试
2.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后按照招聘计划与入围人数比为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4.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网上公示一周。
(三)面试
面试形式以说课为主,内容为小学现行教材,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60分以下不予录取;考试时间、地点,具体内容在领取面试准考证时一并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1.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权重计分,笔试成绩的权重为40%面试成绩的权重为60%。
2.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计划数量确定进入体检、政审环节的人员。
(五)录用
录取时,按考生报名时的岗位类别分别计算成绩,分别录取;录取后,由区教育局按照本系统各单位教师岗位数额的空余情况统一安排具体岗位,并依据各单位岗位数额的变化随时调整聘任教师的工作岗位(原则上以学年为单位)。
(六)体检
1.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时对师范院校考生身体方面的特殊要求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从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沈河教育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
1.管理形式:实行委托派遣制,聘用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委托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公司负责与招聘个人签订用工合同。日常工作管理由聘用单位负责,其他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
2.经考试录用者,正式签订聘期为三年的《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内,由聘用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合格者《劳动合同》继续生效,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的续签与解除。聘用单位对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内的综合表现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上报区教育局人事科,并与派遣公司办理续聘或者解聘手续。
附件1:《2013年沈河区公开招聘派遣合同制小学教师职位信息表.rar》下载
附件2:《沈河区公开招聘派遣合同用制小学教师报名表.rar》下载
沈河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0一三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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