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川教资[2013]2号)要求,今年四川省将全面实行教师资格申报认定网上报名工作,结合东区实际,现将2013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准备时间为2013年9月20日之前。
(二)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0日--10月20日,教师资格申请人登陆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三)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人员现场确认时间为2013年10月18日—10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工作日)。
(四)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时间:2013年10月31日;测试地点:攀枝花市第四小学;测试办法:采取讲课(现场无学生上课)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讲课时间15分钟,面试时间5分钟左右)。
二、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
(一)地点:
网上申报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人员,现场确认地点为攀枝花市东区教育局人事科(东区长寿路19号)。
(二)程序:
1、对网上申报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和证书原件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
2、对符合申报认定条件,但提供材料不齐全的人员进行材料补充;
3、安排符合申报认定条件的人员按照《四川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和《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2010]26号)的规定和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4、对不符合申报认定条件的人员进行不予受理回复。
(三)现场确认须提交的个人申报材料:
1、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在http://www.jszg.edu.cn网上填写、打印、签字并粘贴好照片);
2、身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一份(体检表可在四川教育网:www.scedu.net教师资格认定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并贴照片);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由所在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派出所、乡政府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一份,《思想品德鉴定表》按照统一格式,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上下载;
7、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两张(供粘贴证书使用);
8、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提交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的学籍档案复印件(须加盖提交复印件部门公章);
(2)、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自学课程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9、提交教育教学实习成绩复印件一份:
(1)、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提交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份(须加盖提交复印件部门公章);
(2)、在职教师提交含所教层次和学科的上一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一份(须加盖学校或教育人事部门公章);
(3)、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或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不能提供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的人员,须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以上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材料顺序装入档案袋,档案袋上须贴上《2013年秋季攀枝花市东区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材料目录》(附件)。
三、相关要求:
(一)网上报名必须按照要求上传照片,教师资格申请表和办证照片应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需打印教师资格申请表和完善后的思想品德鉴定表,签定其中的承诺书后,随其他申请材料一并在确认现场提交给认定机构。
(三)今年秋季不面向高校应届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
四、东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政策查询网址和咨询电话:
(一)查询网址:
1、攀枝花市东区基础教育网:www.pzhdqedu.gov.cn
2、攀枝花市东区公众信息网:www.scdongqu.gov.cn
3、攀枝花市东区人才网:www.pzhrc.gov.cn
4、四川教育网:www.scedu.net(教师资格认定栏目)
(二)咨询电话:(0812)2293506
攀枝花市东区教育局
2013年9月1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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