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县教体局关于2013年特岗教师岗位设置的实施意见
为顺利实施2013年度我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编办下发的《关于做好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豫教师﹝2013﹞1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特岗教师岗位设置坚持边远地区优先安排和单位实际需求相结合的原则,岗位设置安排具体到学段、学科和需求单位;新招录特岗教师岗位录用坚持个人意愿和需求单位双向选择原则,需求单位向教体局申请岗位,新招录特岗教师按招录成绩排序,按排序选岗;实行合同管理和动态管理相结合原则,新招录特岗教师工作单位定期考核,主管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和新招录特岗教师个人意愿,结合岗位需求情况合理调整工作岗位。通过岗位设置,逐步优化薄弱学校教师结构,促进我县教师队伍素质整体提升,实现全县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实施办法
1、岗位设置。教体局根据各单位教师编制和实际缺口情况,将今年我县特岗教师50个(其中语文学科25个、数学学科25个)岗位具体设置情况如下:
单位 |
学科岗位设置情况 |
合计 | |
小学语文 |
小学数学 | ||
和兴镇 |
5 |
5 |
10 |
沈寨镇 |
4 |
4 |
8 |
槐树乡 |
5 |
5 |
10 |
嵖岈山镇 |
3 |
4 |
7 |
阳丰镇 |
3 |
2 |
5 |
玉山镇 |
5 |
5 |
10 |
合计 |
=SUM(ABOVE) 25 |
=SUM(ABOVE) 25 |
=SUM(ABOVE) 50 |
教体局在拟招录特岗教师面试前将岗位设置情况予以公示。
2、岗位选择。拟招录特岗教师在考试录用成绩公示后,在规定时间内按成绩排序在设岗乡镇(学校)范围内进行选择,规定时间不选择单位的拟招录特岗教师,视为自动放弃,根据名额和成绩排序情况依次递补。
3、管理使用。拟招录特岗教师考核成绩、体检结果、岗位选择、培训合格后由县政府和特岗教师签订服务协议书,实施合同管理。
三、相关要求
1、在规定时间拟招录特岗教师按照录用成绩排序依次填写选岗意向表,签名确认,需求单位凭选岗意向表接收新招录特岗教师并安排其工作岗位。
2、教体局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保障特岗教师应享有的权利,特岗教师在服务期内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岗位职责,除不可抗力因素并提出申请,经县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外,不得单方终止协议。
3、本意见解释权归遂平县教育体育局。
遂平县教育体育局
2013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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