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计算考生的总成绩。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专业课占80分,教育学和心理学各占10分。报考农村中小学教师“三支一扶”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按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规定,在笔试成绩(折算前)中加10分。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
2、开考科目(详见职位表)。
3、笔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2013年7月22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高州市第四中学。
4、查分。笔试成绩公布后,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中第十八条规定: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笔试成绩的,方可查分。考生可根据上述规定,在2013年7月23日—7月25日凭准考证到市教育局人事股办理查分手续。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为2013年7月29日-30日。面试地点:高州市第四中学。
2、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说课,时间为15分钟。
3、面试人选确定:新招教师和城区中小学选招的教师均根据学校学科岗位录取人数,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如出现进入面试最后名次同分的,则一同进入面试。不够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4、面试人选名单公布:面试人选名单在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高州教育信息网公布,并由招聘单位向面试者发出面试通知。面试人选凭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参加面试。
七、体检和政审
(一)人选的确定。
各职位根据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按招聘人数由高至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和政审人选。
(二)体检。对确定为考核的人选,由市教育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人选名单及时间在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高州教育信息网公布。
(三)政审。凡总成绩入围考生在总成绩公布后五天内提供计划生育一票否决表(交教育局人事股)。
体检、政审不合格或经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和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时,若出现最后一名有同分的,则同分者一并聘用。
(一)农村中小学新教师的聘用
1、选择任教学校
凡被聘用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选择任教学校。若在规定时间内不选择任教学校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农村中小学校教师具体学校职位人数在选择任教学校前公布。
2、签订合同
凡被聘用的考生,需签订工作合同,工作满三年后才能申请调动;如不服从安排、不按规定时间报到、不签订聘用合同及违反合同有关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属外县市调入人员的,按报考的职位安排到该校任教,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三)属城区学校教师的:按报考职位安排到该学校任教,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新招录教师、城区选调教师待遇和外县(市)选调教师待遇
(一)新招录教师待遇:根据广东省人事厅、广东省财政厅的有关规定,我市新录用教师实行一年见习期并确定见习期工资。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其工资按粤办发[2007]87号文件的规定执行,享受同等公办教师的待遇。
(二)城区选调教师待遇:因全市中小学已实施岗位设置,凡被录用的教师,不管已取得或已聘任何种专业技术职务,都只能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兑现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待遇。
(三)外县(市)选调教师待遇:因全市中小学已实施岗位设置,凡属外县(市)调入的教师,除分界中学中级教师岗位已满外,所调入教师可按其现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职称聘任。
十、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试的有关事项,均在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高州市教育信息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本次考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州市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和资料。任何以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享受“三支一扶”加分的考生,必须在7月19日前将考核合格证送市教育局人事股办理加分手续,逾期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高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查询电话:0668-6662847(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68-6633839(高州市教育局)
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州市教育局
二○一三年七月一日
教师试题推荐:中小学幼儿教师招聘考试试题
教师面试常见问题汇总:教师招聘考试面试常见问题汇总
教师教案:教师招聘考试教案汇总
教师考试大纲:教师招聘考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