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一、招聘岗位名称及数量
(一)公开招聘岗位
1. 职业中专教师
岗位 |
电子应用技术 |
模具制造技术 |
汽车驾驶与维修 |
会计 |
旅游服务与酒店管理 |
网络技术 |
平面设计 |
音 乐 舞 蹈 |
体 育 |
美术 |
小计 |
人数 |
3 |
3 |
3 |
2 |
3 |
1 |
1 |
2 |
1 |
1 |
20 |
2. 小学教师
岗位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音乐舞蹈 |
体育 |
美术 |
信息技术 |
小计
|
人数 |
25 |
25 |
15 |
13 |
12 |
5 |
5 |
100 |
3.幼儿园教师
岗位 |
专任教师 |
保育员(生活教师) |
小计 |
人数 |
40(其中机关幼儿园7、农村幼儿园33) |
30(其中机关幼儿园3、农村幼儿园27) |
70(其中机关幼儿园10、农村幼儿园60) |
(说明:各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达不到1:3的,按实际报名人数3:1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招聘人数。)
(二)特殊人才引进岗位
“211”、“985”工程院校全日制毕业的本科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研究生,年龄分别在28周岁以下(即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和35周岁以下(即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持有《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为数学、物理、英语、生物、地理、历史学科的,可免文化考试,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作为特殊人才引进按公开招聘的程序考核聘用,不受指标限制,不占用公开招聘计划人数。
二、工作待遇与去向
(一)待遇
招聘的教师一经聘用,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的待遇。
(二)去向
1. 职业中专教师安排在县职业中专任教。
2. 小学教师安排在缺编的农村小学任教。
3.幼儿园教师及保育员全部按计划安排到机关幼儿园和农村幼儿园,安排到机关幼儿园教师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毕业。若招聘人数不足70人,安排到县机关幼儿园的教师和保育员按比例(四舍五入)减少。
4.特殊人才引进的教师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在县属学校任教。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教师职业道德;
3.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基本能力;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 持有《教师资格证》。①报考职业中专音体美教师职位必须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其余专业两年内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②小学教师、幼儿教师必须持有小学教师资格及以上资格证,幼儿教师没有取得幼师资格证的两年内必须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二)年龄及学历条件
1.职业中专教师:①年龄在28岁以下(即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②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汽车驾驶与维修需专科及以上毕业,会计专业需具备会计证),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专业对口。
2.小学教师:①年龄在28岁以下(即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②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专业对口。
3.幼儿教师:①年龄在30岁以下(即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②专任教师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保育员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中专及以上毕业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