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及体检均合格者方可进入录取程序。录取原则按照填报志愿及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符合免笔试条件的本科毕业生落选的,由市教育局根据其填报的第二志愿在市辖“特岗计划”县进行调剂。
被录取者(含“硕师计划”研究生)须在市教育局规定时间内到我县签订聘任合同。“硕师计划”研究生在签订聘任合同时,须提交“现场审核确认”时需提交的所有材料。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任合同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应届毕业生在开学报到时仍未取得毕业证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5、上报和公布第一阶段招聘录取签约名单
7月5日前完成第一阶段招聘的录取签约工作。第一阶段录取签约名单和第二阶段招聘岗位数于7月12日后在贵州教育网和安顺教育网公布。
(二)第二阶段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3年7月15-16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3年7月17-18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安顺学院成教部(安顺市教育局旁)确认。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级特岗计划教师的,须提供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材料,也可以提供入学前原始户口簿)。
(2)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
(3)报考县级“特岗计划”的应往届非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应往届师范类专业的教师资格证和毕业证书。
(4)已婚人员须提供乡镇计生部门出具并经县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签章认可的计划生育证明。
(5)填写好的《贵州省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6)“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2、资格初审
报考者经县教育局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考试资格,并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7月22日后,省教育厅在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网和贵州教育网公示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并公布考务安排,供报考者查询。
3、获取准考证和查询考务安排
7月23日后,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可在“贵州教育网”查询具体考务安排,并在“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4、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以100分计,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1)笔试
笔试内容:笔试试题不分初中和小学,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音乐、美术、体育、政史类、生化类命题。报考政治、历史、思品、心理健康学科的考生考政史类试题;报考生物、化学、科学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报考信息技术的考生考数学试题。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教师综合素质30分。专业知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大专阶段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2年9月至2013年6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笔试时间:7月27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考生必须同时持准考证、身份证到市教育局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与面试人员名单公布:笔试成绩由市教育局统计汇总,并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的1:1.5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于8月8日后在“贵州教育网”查询。
凡未被确定为面试人员的考生,应随时关注网上有关面试人员的增补信息,以便及时递补面试。
(2)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须在安顺市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面试前须接受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复审须提供报名时所交材料的原件。面试的具体办法和评分标准与第一阶段招聘相同。面试的具体安排可在贵州教育网查询。
面试于8月14日前完成。未进入面试名单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候补。
5、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数的1:1.5比例确定(当考试人数低于招聘数时,则全部进入体检)。体检在市教育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于8月16日前完成。
6、录取、签约
录取须在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按“特岗计划”分类别(指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报考者被录取后须与我县签订聘任合同书。凡未签约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签约工作须于8月20日前完成。
7、公布录取签约人员名单
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录取签约人员名单于8月26日在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网和贵州教育网进行公示。
六、岗前培训和报到
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含“硕师计划”研究生),须于8月28日前参加由省统一组织、市教育局具体实施的岗前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培训合格后,由市教育局发给《2013年特岗教师报到证》,被录取人员须持《2013年特岗教师报到证》于8月30日前到定点学校报到,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我县可依据聘用合同追究其有关责任。
七、保障政策和资金安排
1、特设岗位教师三年连续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继续在当地留任的,由我县负责落实教师工作岗位,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县级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本县教师同等待遇。工龄和教龄自2013年9月1日起计算。对重新择业的,将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和办理户口迁移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2、“特岗计划”(含“硕师计划”研究生)的保障政策和资金安排,按照《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3〕201号)要求执行。
八、教师管理
1、特设岗位教师实行合同管理,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和科技局与教师签订聘任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三年聘期内,县教育和科技局负责对特设岗位教师的管理和考核。考核每年进行一次。
3、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设岗位教师,要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要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4、本年度招聘的特设岗位教师须于2014年2月底前将户口及档案迁到我县。
九、有关要求
(一)为确保完成今年的招聘任务,在招聘过程中,如有签约后不到岗的,将按本招聘细则及时补录。
(二)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解除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特设岗位教师招聘的各项信息将及时公布在贵州教育网和安顺教育信息网,报考者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四)有关咨询电话
安顺市教育局人事科:0853-3223428
镇宁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政工股:0853-6226454
十、监督投诉
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县教育和科技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应聘者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教育厅和市、县教育和科技局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室:0851-5282945
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0853-3355121
镇宁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纪检监察室:0853-6228505
附件:
1、《镇宁自治县2013年“特岗计划”初中教师招聘学科及定点学校一览表》
2、《镇宁自治县2013年“特岗计划”小学教师招聘学科及定点学校一览表》
二Ο一三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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