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39号令)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2013年公开招聘212名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职位
采用笔试+面试方式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与参加选聘的公办教师一起竞争相关职位。招聘职位详见《化州市2013年公开招聘(选聘)教师职位表》(附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
(一)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的专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二)2010年及以后毕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2012年7月以来参加“三支一扶”支教服务满一学年的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支教在2011年及以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农村中学除物理、化学、生物、地理职位外,其他职位均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入围后自主选择学校时,物理、化学、生物、地理职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者优先),专业对口;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在化州市参加教育系统招聘录用而不去报到的人员,均不得应聘。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3年6月30日上午8:30至7月4日下午5:00。报名时,请登录化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rsj.huazhou.gov.cn/kaoxi),并按网上报名系统的提示进行报名。
1、应聘者只限报一个与所学专业对口的职位。如果所学专业与招聘职位不完全对口的,属文科类的填报小学语文职位,属理科类的填报小学数学职位。
2、网上填写《化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按要求上传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3、应聘者须认真如实填写和仔细检查所填报的资料,如因资料不全或有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均由应聘者承担。属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
笔试于2013年7月18日上午9:00在化州市第一中学进行。笔试内容为高等师范院校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及相应职位的现行高中课程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高等师范院校教育学知识占20分、高等师范院校心理学知识占20分、相应职位的现行高中课程知识占60分),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属于“三支一扶”考核合格且在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的考生及经省统一选聘且在村任职2年后3年内的考生笔试成绩均加10分。
1、应聘者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后,请于2013年7月10日上午8:30至12日下午5:00登录化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逾期不打印,责任自负。
2、属于“三支一扶”考核合格且在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的考生及经省统一选聘且在村任职2年后3年内的考生,必须在2013年7月5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市政府大楼九楼902室)审查。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3、笔试成绩在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化州教育网公布(入围面试的公布准考证号、姓名、学历、职位、成绩,未入围的只公布准考证号、学历、职位、成绩)。
(三)面试
面试在化州市第一中学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另定,届时在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化州教育网发布公告。面试主要考核面试对象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板书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
1、确定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以下计算函数确定面试对象,如末位笔试成绩相同,则均列入面试对象。面试人数按招聘职位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⑴y=3x(1≤x≤10);⑵y=1.5x+15(10<x≤50);⑶y=1.4x+20(x>50)。y为面试人数,x为招聘职位数,计算结果(y值)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取整数值。某一职位入围面试人数如达不到方案设定的比例的,可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在职公办教师入围面试所挤占的各职位名额,按各职位从未就业的考生中以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2、资格复审。面试对象请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报到证、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往届毕业生要提供《代管人事档案关系合同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化州市干部培训中心二楼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定,届时在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化州教育网发布公告。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3、打印面试通知书。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含选聘的在职公办教师)请自行登录化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书。打印面试通知书具体时间另定,届时在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化州教育网发布公告。逾期不打印,责任自负。
面试成绩在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化州教育网公布。
(四)确定体检对象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由高分至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各职位体检对象。在职公办教师入围体检所挤占的各职位名额,按各职位从未就业的考生中以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如末位成绩相同,则均进入。入围体检的在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化州教育网公布准考证号、姓名、学历、职位、总成绩,未入围的只公布准考证号、学历、职位、总成绩。
(五)体检及递补体检
体检对象必须按时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具体时间及地点届时在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化州教育网发布公告。不按时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不按时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的,在入围体检的人数少于招聘总职位数的情况下,所缺职位根据相应职位考生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如末位成绩相同,则均递补体检。
(六)自主选择学校
体检合格的,分招聘(选聘)职位自主选择学校。选择学校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届时在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化州教育网发布公告。在自主选择学校时,先由面试方式选聘的外地公办教师按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自主选择学校(取得副高级职称的外地公办教师只能选择农村中小学)。余下职位再由笔试+面试方式招聘的考生按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自主选择学校。当同一职位出现同分时,如果属于未就业的考生与在职公办教师的,在职公办教师优先选择。如果同属于在职公办教师的,学历高者优先选择;学历在同一层次的,参加工作在前的优先选择;参加工作时间在同一年的,获奖较好者优先选择;获奖层次相同的,采用抽签办法确定选择顺序。如果同属于未就业的考生,学历高者优先选择;学历在同一层次的,毕业成绩中历年平均学分绩点高者优先选择;历年平均学分绩点相同时,获奖较好者优先选择;获奖层次相同的,采用抽签办法确定选择顺序。在职公办教师自主选择学校后所挤占的职位由市教育局调剂解决,并由余下未自主选择学校的考生选择。
不按时参加或不自主选择学校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自主选择学校后,不得再次选择其他学校。
(七)递补自主选择学校
自主选择学校后,因拟聘用者放弃自主选择学校而出现职位空缺时,在自主选择学校人数少于招聘总职位数的情况下,所缺职位根据相应职位考生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如末位成绩相同,则均进入递补体检。
递补人选体检合格的,按上述办法自主选择余下的相应学校,直至全部职位自主选择聘用完毕。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名单在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化州教育网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按国家有关政策计发工资。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享受公办教师待遇;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