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适应我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2013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县编制委员会批准,并报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决定今年全县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80名。其中招聘高中教师70名;职业中专教师11名,幼儿教师8名,特教教师4名,小学教师20名,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7名;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2013年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
除招聘小学教师从本县现在岗代课和原代课人员中招聘外,其余人员均面向玉林市或广西区社会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没有违法违纪和犯罪行为,没有参加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
2.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年龄40周岁以下。具体招聘条件及所需资格按《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的职位及报考资格条件规定执行。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①除从本县代课人员中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外,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查询有关招聘信息,凡符合招聘公告招聘条件和各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玉林人事人才网(http://www.ylrc.net)进行报名,填写《2013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标准的1吋蓝底或红底免冠彩色正面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以下),在资格审核通过后自行打印《2013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存留。
②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必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2013年的应届毕业生凡在今年7月27日前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等证书的,可报名参加考试。
④定向委培生或在职人员(含特岗教师)报考的,须取得原委培单位或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后方能报考。
⑤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6月24日至6月30日。
代课人员现场报名时间:2013年6月25日至6月28日,逾期不受理。
2.资格审查
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计划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凡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期限内可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属代课人员报考者,由县教育局组织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再由县教育局统一代为网上报名(具体办法请登录容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rxzf.gov.cn/或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www.rxrljb.gov.cn/详见2013年容县公开招聘小学教师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②资格审查时间:2013月6月24日—7月2日
(二)开考比例。各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才予以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不能开考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通知报考人员。在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前提下,经报考者在7月9日前提出申请并经资格审核同意,可调剂到资格条件相同或相近的其他岗位。在接受调剂报名后,仍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才能开考。
四、加分
(一)下列人员给予加分:
1.从1999年至今,按桂人发〔1999〕83号文件或桂办发〔2008〕35号文件的规定,经组织人事部门从大中专毕业生中选聘到本市所属各县(市、区)村级组织担任“村官”(现仍在村官岗位)且任职满2年(至今年7月30日止),经考核合格的加5分。
2.“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或西部志愿者服务满两年(至今年7月30日止)凭选派机关证书加5分。
3.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
4.玉林市辖区内驻军军官的随军家属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加5分。
同时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只给予其中最高一项的加分。
5.面向代课人员招聘小学教师的照顾加分办法,根据桂政办发〔2007〕101号文件设定(详见2013年容县公开招聘小学教师简章)。
(二)加分材料送审及时间
通过资格审查并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在网上打印的《2013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报考所要求的资格证件材料和符合照顾加分的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凭选派机关证书;大中专毕业生“村官”凭有效的聘用协议书或县人社局出具的证明;少数民族凭身份证及户口簿,随军家属凭有效随军审批表)将加分材料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审核确认,逾期不送审加分材料的考生,不再给予加分,责任自负。
加分材料送审时间:2013年6月26日—7月4日
五、缴费及打印准考证
(一)缴交报名考试费方式及时间:
1.实行网上缴交报名考试费,根据玉林市物价局玉市价〔2006〕120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须缴交报名费10元,考试费每科50元,共110元。凡通过资格审查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网上报名系统通过中国农业银行网上银行缴交报名考试费(现报名系统只支持农业网上银行,请考生到农行网点开通网上银行后再进行缴费)。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由于在网上缴费不能出具报销发票,如需开具报销发票的考生,可到玉林市玉州区香莞路40号,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人事局)办公楼一楼财务室交费。网上缴费成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岗位或于7月9日18:00前提出自愿放弃报考的,按照考生原支付账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报名考试费。
2.代课人员缴交报名考试费由县教育局在报名时统一代为收缴。
网上(或现场)缴费时间:2013年6月24日8:00—7月3日24:00(其中现场缴费截止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