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笔试合格的基础上,按成绩高低顺序,以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从笔试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如达不到计划招聘数的5倍,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免笔试人员参加面试不受面试人数的比例限制直接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
进入资格审查的应聘者需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鉴定、工作经历证明、相关资格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面试,由此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可在该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替补。考生是否进入面试与笔试成绩同时发布,面试及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招聘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
面试时间初定在7月25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岗位匹配的情况。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于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
(四)专业能力测试
教师考试增加专业能力测试环节,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初定在7月30日,具体时间为通知为准。
进入专业能力测试对象按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以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能力测试人员名单,如通过面试的人数达不到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3倍,专业能力测试对象为通过面试的实有人数。
专业能力测试采用授课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于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
(五)考试综合成绩
报考幼儿园副园长、校医、卫生保健员岗位的考试综合成绩为面试成绩;报考教师岗位的考试综合成绩按面试成绩占6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4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综合成绩不合格不予聘用。
(六)体检和组织考察
按考试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以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组织考察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可按考试总成绩的高低顺序递补。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组织考察,组织考察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现实表现及思想政治表现,同时复核考生的应聘资格。经组织考察不符合所聘岗位专业能力、道德素质要求或经资格复核不符合招聘岗位的招聘条件要求的,均不予聘用,可按考试总成绩的高低顺序递补。
拟聘用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沙人事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聘用及相关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人员聘用制。工资福利待遇执行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标准。
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需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请提前办理。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三)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
(四)不负责配偶调动、工作安排和户口问题。
本公告由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34683336,39910578。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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