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人员到报名点报名,进行资格审查。
2.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凭签署意见的报名表缴费。
3.领取准考证。
根据省物价局和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及滇发改费昆经开经证字〔2013〕第05700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参加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的考生,收取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费:
①笔试考试费50元/人。
②面试考试费50元/人(进入面试阶段的考生交纳)。
(三)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一个岗位,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资格审查
根据公开选调及招聘条件,由经开区公开选调及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专业、学科按照《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等设置。
每个选调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不低于1:2,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选调岗位或取消该岗位。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六、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考察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政策法规等教师职业相关的知识,不指定用书。笔试总分10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面试以课堂教学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考核、体检。进入面试人选自愿放弃的,空缺的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教育教学技能、课堂组织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报考音乐、体育、美术的考生还须加试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原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七、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选调人员笔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40%,招聘人员笔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二)面试总分100分,选调人员面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60%,招聘人员面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报考中小学音乐、美术、体育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综合成绩包括课堂教学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课堂教学考试、专业技能测试各占面试综合成绩的50%。
(三)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选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招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
(四)考试笔试成绩、综合成绩在公示期间,考生如有疑问可申请查分。
查分联系人:李琳、张明静
联系电话:0871—67234366、67237955
(五)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选调及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如果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参加考核和体检。
八、考核、体检
(一)考核及体检由经开区选调和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考核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选调或招聘人员;安排拟选调及招聘人员到县级以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经开区公开选调和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取消其拟选调或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调动和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由经开区选调和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确定拟选调和聘用人员,并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选调人员调动手续。与招聘人员签订《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十、选调及招聘纪律
(一)选调及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监察部门、社会监督。经开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选调及招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选调及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聘用单位负责人、选调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和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两个办法的通知》(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经开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十二、监督电话
经开区社会事业局:0871--68163065
经开区监察审计局:0871—68163102
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8163083
附件:1.经开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调教师计划表.rar
经开区2013年公开选调及招聘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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