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中教师工作公告
为了推进龙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我区教师队伍的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中央组织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社部发〔2010〕92号)的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现为海口市秀峰实验学校中学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初中教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科学发展观,通过公正公平的招聘办法,择优录用优秀教师到海口市秀峰实验学校中学部任教,使学校开足课时、开齐课程,落实义务教育职责。
二、招聘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招聘职位及名额
初中:数学1名、英语1名、生物1名、地理1名。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热爱教师职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行为。
(二)身体符合教师资格体检条件。
(三)年龄38周岁以下(其中在编在职教师报名,需经过所在市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年龄及年限的计算一律截止至2013年7月15日);须具有两个学年以上(含两个学年,学年截止时间以2011年9月30日以前开始任教,以本人领取工资发放表或与所在学校签订的用人合同原件为时间证明材料)与所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学工作经验。
(四)须获得国家承认的所报考学科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初中及以上与所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五)2013年申报教师资格已通过各项考试但还未发放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由办理部门提供相关证明。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由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五、时间安排
(一)信息公布:于2013年5月11日—5月17日,在海南日报和龙华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klhq.gov.cn)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时间:2013年5月20日—26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逾期不受理。
六、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材料:
1、本人持《毕业证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教师职称资格证》、近两年《教师职务聘用证书》、《普通话证书》(合格标准按新规定执行)、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计划生育证明、(属在编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提交原单位同意报名的材料、属非编制范围内人员报考的,需提交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资发放表)等相关原件及复印件,区教育局审查后退回原件。有意报考者报名时提交填写好的一份激光或针式打印机打印的《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
2、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经初审合格者,通知参加考试,经考试合格择优聘用,未被聘用者材料不退还。
(三)报名地点:海口市龙昆北路19号龙华区政府一号办公大楼(原旧市政府办公大楼)海口市龙华区教育局人事科411房,咨询电话:66568646。
(四)资格审查:由考试办公室负责编制报考人员花名册并提交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该比例的,经报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考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龙华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klhq.gov.cn)公布,2013年6月3日—4日凭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七、考试方式
考试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总分共为100分(笔试、面试各占50%)。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部分,公共科目(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及时事政治)、专业科目(报考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及教材解读)。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在龙华区网站(http://www.hklhq.gov.cn/)公示,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作弊者取消考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若面试对象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的,则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