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下半年韶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1名高中英语教师公告
为建设一支适应我市教育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139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韶关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韶关市第一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高中英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韶关市第一中学是韶关市教育局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核拨。学校已有105年的办学历史,属广东省重点中学、广东省首批一级学校、国家级示范性高中。学校现有60个教学班,在校学生人数三千多人,教职员工两百多人,其中广东省基础教育系统首届名校长1人,国家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4人,省级名教师培养对象及学科骨干教师5人,全国优秀教师6人,省级优秀教师12人。
二、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高中英语教师1名。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三)具备以下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1、身体健康。
2、职业资格:须已取得高中教师资格。
3、年龄要求:具备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年龄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具备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年龄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初级职称或未取得职称的教师年龄30周岁(含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教师年龄35周岁以下(以上年龄截止日期为2011年8月31日)。
4、学历和专业:应聘者学历一般要求本科以上,专业对口。
5、其他要求:具备2年以上英语教学工作经验。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应提交的材料
(一)报名时间:2011年9月14-16日,领取准考证时间:2011年9月17日,报名地点及领取准考证地点:韶关市教育局(韶关市武江北路131号),联系电话:0751-8774131。
(二)应聘者在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
1、填写好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自行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上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件、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报考相应职位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3、在职教师须提交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除应届毕业生外其他应聘者须提交县级以上人事部门人事代理或人事档案保管的有效证明。
5、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一寸彩色照片3张。
应聘者须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占总成绩40%,面试占总成绩60%。
(一)笔试
1、教师岗位笔试的内容主要是教育公共知识(占20%)和专业基础知识(占80%)。
2、笔试时间:2011年9月18日上午9时至11时。
5、笔试地点:韶关市第一中学考场(浈江区韶塘路108号)。
6、笔试满分为100分,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国家“211”、“985”工程大学统招学士以上学位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7、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于2011年9月19日后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http://www.gdsg.lss.gov.cn)公布。
(二)面试
1、教师岗位面试以试教(讲课)和答辩为主,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试教(讲课)占8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学能力;答辩占2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基本素质。
2、面试时间:9月22日上午8时30分。
3、面试地点:韶关市第一中学(浈江区韶塘路108号)。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2011年9月23日后韶关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http://www.gdsg.lss.gov.cn)公布。
六、体检和考核
1、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生考试总成绩,总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列前,如面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答辩测试确定次序)。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人员,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进行考察。根据体检要求和体检结果确定考核人选进行考核。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以及放弃聘用的,可依次替补。体检和考核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聘用及待遇
体检和考核合格的,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http://www.gdsg.lss.gov.cn)进行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在职人员从接到通知起三个月内办好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按弃权处理。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经批准的聘用人员列入全民所有制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等待遇。
因市直学校(用人单位)高级教师岗位已满,应聘者如果是中学高级教师职称,暂时只能聘为中级。
本公告由韶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韶关市教育局人事科0751-8774131
韶关市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