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3年淮南市体育学校公开招聘教练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二)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四)坚持统一组织、分步实施。
二、招聘计划和条件
2013年淮南市体育学校公开招聘教练员岗位计划数共14个,招聘人数15人。
招聘对象为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体育专业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78年 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现役军人;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招聘单位不得设置与岗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歧视性、指向性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见《2013年淮南市体育学校公开招聘教练员岗位计划表》(附件)。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在淮南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培训服务大厅
(二)报名时间
2013年2月26日9:00至2月28日16:00,逾期不予补报。
(三)报名程序
详阅招聘公告和岗位计划表→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报名表→资格审查→现场缴费。
(四)报名
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报考岗位的条件,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和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同时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2013年淮南市体育学校公开招聘教练员报名表》,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进行自我确认。所填信息必须全部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五)缴费
报考人员报名通过审查的,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照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费,统一笔试共两科每人交报名费90元。报考人员现场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统一笔试
统一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体育局组织实施。命题、制卷、阅卷、计分委托专门机构负责。
(一)笔试科目
笔试分两个科目:1.《公共基础知识》;2.《专业基础知识》。
(二)笔试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计算机和语文知识、写作等,分值100分。
《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分值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体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三)笔试时间
时间:2013年3月16日(星期六)
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
14:30—16:30《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缴费收据,于2013年3月15日上午,到淮南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培训服务大厅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时考生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
(四)其他
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应低于3?1,少数紧缺专业的岗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统考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两个科目汇总成绩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专业测试。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淮南人事考试网、淮南人事人才网公布。
五、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根据岗位的专业特点,采取上训练课、专项技能展示两种方式进行(各占5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业务素质能力和职业潜能等。专业测试设定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专业测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体检程序。
专业测试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成绩构成
总成绩以100分计算,按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分数3?3?4的比例合成(“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下同)。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拟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低排序)。
七、体检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 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考察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市体育局具体实施。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进一步进行复审。实施考察时要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应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通过查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与本人面谈等方式,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做出评价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签约聘用,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九、签约聘用
对考察合格者,由市体育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市体育局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在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淮南人事考试网、淮南人事人才网公示7天无异议后,按现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对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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