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作为一所以教师教育、教育研究和教育服务为优势的综合性研究性大学和“双一流”A类建设高校,立足上海、深耕华东、辐射全国,陆续在全国各地开启不同类型的基础教育合作办学新范式。为打造基础教育人才“强磁场”,深入贯彻落实华东师范大学“以教育强国,建教育强国”的初心使命,根据部分集团成员校发展需要,华东师范大学教育集团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优秀的中小学校长。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决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坚持立德树人;具有较强的沟通与组织协调能力。
2.符合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普通高中校长专业标准》等规定的基本条件,有胜任岗位的专业、职业与实践水平。
3.认同华东师范大学集团成员校的育人理念,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富有教育情怀,具有终身学习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
4.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获得特殊荣誉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5.具有中小学高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有10年以上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获评设区的市骨干教师或名师名校长等荣誉称号,应聘高中校长的需在设区市、县(区)重点高中校长岗位任职3年以上或副校长岗位任职5年以上,办学业绩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二、选拔程序:
1.个人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填写《华东师范大学教育集团成员校正(副)校长招聘登记表》(见附件下载),并提交其他相关材料。
2.资格审查。由华东师大教育集团组织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入选人员进入考核阶段。
3.综合考核。以各级教育部门颁布的从业标准为基础,结合教育干部综合能力,组织开展面试与答辩等形式的综合考核。
4.初定人选。根据考核成绩,按一定比例确定初定人选,商定任职具体学校,联合合作方相关教育主管部门、相关专家各方组成的行政面试与审核,并确定最终人选。
5.入职培训。教育集团联合教育部中学校长培训中心、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华东师范大学)等部门开展入职培训和卓越校长计划。
三、聘期及待遇:
1.任职聘期:一般三年为一个任期(首任含一年试用期,聘期结束考核通过后可继续聘任)。
2.工资地点及待遇: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商议,签订聘任协议。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止。
2.报名方式: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yliu@schools.ecn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校长招聘。
3.提交材料:
(1)个人简历。
(2)《华东师范大学教育集团成员校正(副)校长招聘登记表》电子版。
(3)1200至1500字以内的“个人参与或推进教育政策发展、创新之经验与成效”的摘要报告。
(4)5年内相关论著或报告书等成果清单,并依清单提交1至3项代表性成果佐证。
咨询联系人:
刘老师,021-62233582,yliu@schools.ecnu.edu.cn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集团
2024年12月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