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武教师温馨提示:近期文武教师网收到举报,有诈骗分子发布虚假信息,进行骗取报名费,如信息中涉及报名收费,请各位老师谨慎鉴别,确认无误后再缴费报名,以免上当受骗,一般教育局组织的招聘才需要支付费用,学校招聘不需要支付,文武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为补足配齐各学校教师,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7号)、《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中共来宾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延长我市高中阶段学校以直接面试或考核方式招聘教师有效期的批复》(来人才复〔2024〕2号)、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来人社规〔2022〕2号)、来宾市教育体育局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宾市委编办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参加2025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双选会(南宁专场)招聘教师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身体健康;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职)业资格或其他资格条件;
(六)2025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及2023届和2024届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七)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21日至2006年11月21日期间出生),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5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5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九)其他说明
考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逾期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进行,报考人员可任意选择其中一种报名形式,但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1.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1日8:00-11月29日12:00。
报名邮箱:1134687620@qq.com
网络报名所需材料:《报名登记表》、《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考试合格证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等证件扫描件。
报考人员请在报名时间内以“报考单位全称+姓名”为格式命名后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不在规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提交报考材料或者命名格式不正确的视为无效报名。网络报名的报考人员需持纸质版报考材料到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田径运动场招聘现场(忻城县各中小学幼儿园招聘展位)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与现场报名要求相同。网络报名的考生未按时持纸质版报名材料到达招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无效报名,取消考试资格。
2.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30日9:00—13:00
报名地点: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田径运动场。
现场报名所需材料:《报名登记表》、《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考试合格证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复印件。
报考者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含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下同)必须一致。
报名人员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在招聘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如因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把关不严,造成失误或产生不良后果的,由招聘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三、考试
报考忻城县民族中学全部的岗位,考试方式均为笔试+面试;报考忻城县中学全部的岗位,考试方式均为免笔试直接面试。
(一)笔试
笔试方式为编写教案,编写的教案内容由招聘单位现场指定,笔试时间为4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及以上。
笔试日期、时间:2024年11月30日,具体时间以现场的通知为准。
笔试地点: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田径运动场,具体地点以现场的通知为准。
(二)确定面试人选
1.笔试岗位面试人选的确定:招聘单位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从合格的笔试成绩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选。笔试合格分数线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选。
2.免笔试直接面试的岗位:如果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15人,则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如果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人数大于15人,则视情况增设筛选程序,即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时间40分钟,笔试方式为现场编写教案,从编写的教案得分高到低顺序,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分数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仅为进入面试资格的依据,不计入最后成绩。
(三)面试
1.面试方式:无学生试讲(备课20分钟,试讲10分钟)。
2.面试内容:教材为忻城县目前所用教科书。面试的题本由忻城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命制。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四)面试日期、时间和地点
面试日期、时间:2024年11月30日,具体时间以现场的通知为准。
面试地点: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田径运动场,具体地点以现场的通知为准。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1.笔试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
2.免笔试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核和体检
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核人选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一)考核。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核材料,同时对考核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桂人社规〔2024〕3号)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由县教育体育局具体负责组织。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实施单位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
参加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承担复检工作的医疗机构只对复检项目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的最终结论由承担初次体检的医疗机构根据复检结论做出。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审批和聘用
(一)县教育体育局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等材料,经县教育体育局和县人社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本次教师招聘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县纪委监察部门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二)指定专人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于因审查不严允许资格条件不符人员参加考试引发纠纷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审查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三)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
1.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2.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七、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级基数。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
(四)考生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忻城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本公告由忻城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忻城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0772-5515033或0772-5512507。
忻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忻城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11月20日
附件1:忻城县参加2025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双选会(南宁专场)招聘教师计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