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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受东营市莒州路幼儿园的委托,东营蔚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10名。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政治思想要求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幼儿,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2.品德优秀,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教师职业道德。
(二)年龄要求
40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三)专业要求
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在任何时间经查证属实的,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2.曾被开除的;
3.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4.现役军人、服务期限不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个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方法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2日9:00~8月24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请将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相关工作经验证明(如有)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邮箱1565155839@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幼师+联系方式”,未按要求填报的应聘者将无法参与招聘后续环节。
(二)资格初审
按照本招聘简章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无法按时提供相关材料、材料信息存在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的人员,一律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并取消其报名资格。
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三)考试内容及方法
1.笔试(分值40分)
初审通过进入笔试的应聘人员需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考试。
2.面试(分值60分)
面试由答辩、试讲、专业技能测试三部分组成。
(1)答辩+试讲(分值30分):答辩采取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试讲抽签确定试讲内容。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专业技能测试(分值30分),包括绘画、弹唱、舞蹈,具体要求如下:
①绘画(分值10分):现场统一准备纸及彩笔,其他项目完成后统一组织,限定时间在10分钟内完成一幅规定主题的绘画作品;
②弹唱(分值10分):自备曲目,现场弹奏或演唱,时间限定在2分钟之内;
③舞蹈(分值10分):自备作品、伴奏及服装等,时间限定在2分钟以内。
考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招聘岗位中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24年8月26日上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东营市莒州路幼儿园。
应聘人员需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相关工作证明(如有)等相关材料。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对因弃权、考察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时须提供由户籍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录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录用资格。
五、录用及待遇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与东营蔚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派到东营市莒州路幼儿园工作。工资待遇和保险标准参照开发区学校现有临时用工人员标准执行。工作失职且造成重大事故的随时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责任。每年综合考核合格后继续录用,不合格者不再续签合同。
六、联系我们
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相关通知,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录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本简章由东营市莒州路幼儿园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15698081588
联系人:秦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