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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镇教育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公办中小学合同制教师,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本次招聘中山市黄圃镇公办中小学合同制教师共7名。具体岗位和招聘人数详见《中山市黄圃镇2024年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第二批)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及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二)港澳人员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三、薪酬待遇
按黄圃镇合同制教师待遇标准执行。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现为本镇公办中小学合同制教师且在合同期内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资格条件
1.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2.所学专业必须与所聘岗位相对应。若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无相同的专业名称),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交相关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由招聘单位判定是否符合报考要求;
3.若报考岗位与所学专业不相符,但应聘学科教学业绩突出的(近五年内曾获镇(区)级以上(含)教学比赛奖励或教育教学类荣誉称号),或取得应聘学科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或具有应聘学科3年及以上教学经历的(以合同、社保或工作单位出具证明为准),可报考相关学科岗位;
4.具有应聘岗位相应层次或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5.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社会人员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30日后出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8年8月30日后出生):
①取得应聘岗位中级及以上职称的;
②具有研究生学历的。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共有网络报名与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和政审、公示和聘用五个环节。
(一)网络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13日。
2.报名材料
(1)《中山市黄圃镇2024年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报名表》(填写附件2并由本人签名);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教师资格证;
(4)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应聘应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
(5)公告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如职称证书、获奖材料、学习成绩单、专业方向证明等);
(6)所有报考者须提交5分钟以内的模拟教学视频。
视频要求:模拟教学内容结合所报岗位的学段学科,呈现报考者的专业素养、教育教学能力、语言表达、仪态等,格式:mp4、3gp、mov、m4v,视频大小限制在150M以内,视频名称命名格式为:“岗位代码+学段学科+姓名”。
3.报名方法
应聘者将报名书面材料[(1)-(5)]按顺序扫描为1个PDF文档后,以“岗位代码+学段学科+姓名”命名,将书面材料和教学视频发至相应报名邮箱(详见附件1)。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若重复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必须通过网络报名;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逾期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视作放弃报考;
(3)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弄虚作假者纳入失信人员名单。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违反师德师风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确定面试人选
由黄圃镇招聘工作小组通过审核报名资料,根据报考人员的模拟教学视频表现,结合岗位匹配度等因素综合评价,每个招聘岗位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人数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符合岗位条件人数参加面试。
入围面试环节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在8月20日前通知面试有关事项,没有入围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应聘者不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场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报考全过程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报名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通过的,不得参加面试。
1.面试形式
本次招聘面试采用“试讲+答辩”形式进行。
2.面试分数线及成绩公布
(1)面试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若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试讲、答辩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及政审对象。
(3)体检及政审具体事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没有入围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政审
1.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2.体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行政审。
(五)公示和聘用
1.体检和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中山市黄圃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由聘用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关于递补的说明。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体检、政审不合格,拟聘人员放弃聘用,公示结果影响或其他原因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在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候选人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政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有下列情形的拟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政审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的;
3.不服从组织调配的;
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5.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6.放弃聘用资格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招聘过程中因应考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本公告由中山市黄圃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负责解释。
(五)招聘单位咨询
联系人:华老师;
联系电话:0760-23225065
咨询时间:8:30-12:00、14:30-17:30
监督投诉电话:0760-23226132
中山市黄圃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