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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为阿荣旗那吉镇内公办幼儿园补充招募幼儿教师和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现将阿荣旗那吉镇内两所公办幼儿园补充招募幼儿教师和辅助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本次计划为阿荣旗第四幼儿园公开招募幼儿教师10人、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厨师)1人,为第五幼儿园公开招募幼儿教师6人。详见《阿荣旗那吉镇内公办幼儿园补充招募幼儿教师和辅助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一)。
二、招募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学前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6.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8月5日(不含)至2006年8月5日(含)期间出生;报考辅助岗位的应聘人员,如符合有缴纳社会保险经历,且年满50周岁时,累计缴纳社会保险年限可达到满15年条件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即1978年8月5日(不含)之后出生;
7.具有阿荣旗户籍(阿荣旗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配偶或在阿荣旗公办、民办幼儿园任教满1年及以上的在岗临时聘用人员户籍不限);
8.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相关的资格资质证书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含职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如本公告和《职位表》无特殊说明,截止日期为报名开始日(不含)之前。
(三)对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采取“先报名、后考证”的方式,允许先报名参加考试,但须在办理录用手续一年内取得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不能如期取得的,将解除聘用合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2.本地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和那吉镇内公办幼儿园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含参加2019年、2022年或2023年阿荣旗政府购买服务性幼儿教师岗位招募,录用后离职或开除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引进)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三、招募程序
按报名、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察、拟录用公示和录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5日—8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阿荣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前楼大厅23-24号窗口。
2.报名要求
(1)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复印件需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在学信网打印学籍报告1份,近期1寸同一底版免冠彩色照片4张,自行打印的《阿荣旗那吉镇内公办幼儿园补充招募幼儿教师和辅助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内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2)报考辅助岗位的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厨师证、健康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复印件需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近期1寸同一底版免冠彩色照片4张,自行打印的《阿荣旗那吉镇内公办幼儿园补充招募幼儿教师和辅助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内报名;符合年龄放宽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交由社会保险事业服务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1份。
(3)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在报名时签署“报名承诺”,对所提交和填写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4)阿荣旗公办、民营幼儿园任教满1年及以上的在岗临时聘用人员,需提供所在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原件1份,并由负责人签字确认;阿荣旗在编人员配偶,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在编人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的证明原件1份。
(5)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到报名开始之日的个人简历(自高中或中专阶段开始填写上学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报考辅助岗位的应聘人员如无高中学历,可自初中阶段填写)。
3.委托他人报名的,受托人须持有委托人签名且按手印的委托书,提供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所填《报名登记表》视同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填写错误或虚假信息,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四幼、五幼两所幼儿园幼儿教师岗位实行集中招募,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不分单位,待应聘人员体检合格、通过考察,再组织应聘人员按两所幼儿园幼儿教师岗位的招募数量和考试成绩的高低顺序,自行选报招募单位。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时进行。应聘人员咨询解答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咨询电话见《职位表》;资格复审工作在考察时同步进行。
2.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需现场交纳报考费70元/人(报名费每人20元,考务费每人50元)。
3.本次公开招募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三)考试
1.幼儿教师岗位
(1)对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初审通过人数达到1:5以上的岗位(不含1:5),先进行学前教育专业知识笔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只作为进入专业测试环节的依据;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选。
(2)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初审通过人数未达到1:5(含1:5)的岗位,资格初审合格者直接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3)专业测试包括“试讲”和“技能展示”两项内容,满分100分,其中试讲70分,技能展示30分。专业测试时间共计20分钟,每项不单独计时,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前教育专业课试讲和专业技能展示。其中:技能展示内容为幼儿教师专业必备技能(声乐、舞蹈、美术、器乐四大类),应聘人员可自行从中选择1项进行技能展示。试讲”和“技能展示”环节要求所有应聘人员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专业测试时,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专业测试总成绩即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试讲成绩+技能展示成绩。专业测试成绩计算方法为每位考官所给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5)专业测试总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6)招聘计划内同一职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排名以试讲成绩高者为准,试讲成绩也并列的,另行加试综合素质测试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2.辅助岗位
厨师岗位考试方式为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内容为规定菜品(面点)和自选菜品(面点)的制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其他
(1)笔试、专业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及领取准考证(通知单)等有关事宜请及时关注阿荣旗政府网。
(2)考试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专业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出现的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幼儿教师岗位需达到专业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2.考察。考察工作在体检完成后进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部署,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察,全面了解应聘者的基本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应聘人员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幼儿教师岗位需达到专业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五)选报招募单位
应聘四幼、五幼两所幼儿园且体检合格、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由旗教育科技体育局负责组织应聘人员选报招募单位。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由成绩排名第一的应聘人员根据报考条件和自身实际,优先选报招募单位,之后依次进行,应聘人员选报招募单位后当场签字确认,并不得更改。选报招募单位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及选报招募单位情况,对拟聘用人员的相关信息在阿荣旗人民政府网或阿荣旗人社局门前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经核查属实,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幼儿教师岗位需达到专业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2.对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公示期满,正常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定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本次招募的考试成绩自考试总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此期间,因应聘人员违纪或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岗位缺额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可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幼儿教师岗位需达到专业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4.聘用人员岗位工资为2200元/月,合同期内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招聘单位从个人岗位工资中代扣代缴。
5.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纪律和监督
(一)招募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二)为强化应聘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募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建立应聘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三)在公开招募所有环节中,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相关网站。若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应聘人员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四)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在招募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本次公开招募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70—4216698或《职位表》上招聘单位电话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监督举报电话:0470—4213437,0470—4222251
招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