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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效缓解师资紧缺问题,解决部分教师工作、生活困难,稳定教师队伍,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面向县外选调鲁山籍在编在岗教师20名到我县缺编学校任教,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自愿、择优的原则;坚持编制管理、空岗选调、资格准入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鲁山县域外,现在公办中小学任教的在编在岗鲁山籍教师(夫妇一方是鲁山籍或一方为鲁山县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优良的政治品德,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德才兼备,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正常的教育教学任务,任教时间满一年以上。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市级以上优秀教师、优质课教师、骨干教师、教学名师及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等优秀者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高中教师,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小学教师,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5.具有相应或较高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6.工作积极,表现突出,教学成绩优异,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服从鲁山县教育体育局分配工作。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选调
1.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被单位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的;因单位不同意调出而个人辞职的。
三、选调岗位
选调岗位为鲁山县高中、初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共计20人。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8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
鲁山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咨询电话:0375—59561230375-5051132
(三)提交材料
1.选调报名登记表一份(见附件),加盖工作单位、教体局、人社局公章。
2.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
3.个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含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含教师资格网上验证报告)、个人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配偶是鲁山户籍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配偶为鲁山县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由单位出具证明1份。
4.工作单位所在县区编办出具的在编证明。
5.招录文件或行政介绍信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所在县区人社部门或文件落款部门行政公章,加盖位置:文件首页及本人姓名所在页。
6.最近一次调资表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教体局公章。
(四)资格审查、领取面试通知书
2024年8月8日,鲁山县2024年公开选调县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参加选调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以电话形式告知面试时间、地点,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不按规定领取者视为自动弃权。
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拟定于8月9日。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五)面试
面试时间:拟定于8月14日。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选调人员需参加统一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选调人员备课、试讲、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试讲时临时指定教材,分学段统一教材,抽签决定备课、试讲的具体内容。
(六)体检
参加面试人员超过20人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前20名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参加面试人员不超过20人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笔试人数的90%(四舍五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七)调取档案、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调取人事档案原件。档案审查合格的人员,列入考察名单,组织进行考察。
(八)确定拟选调教师人选
资料提交齐全,档案审查及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调人选。
四、调动安排
(一)办理调动手续
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调动手续。办理调动手续需个人配合,因个人原因导致调动手续无法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岗位安排
调动手续办好后,教体局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志愿,将选调教师安排到缺编学校任教。选调教师必须服从鲁山县教体局工作安排。原则上按原工作岗位对等安排,三年内不允许调整工作岗位。
五、领导组织
鲁山县成立2024年公开选调县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具体负责本次选调工作。
六、工作要求
选调工作必须严肃工作纪律,坚持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选调人员如提供的材料失实,取消其选调资格,三年内不准参加我县组织的各类人事考试、选调活动。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鲁山县2024年公开选调县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