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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顺应我县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的需要,面向县内义务教育学校选拔普通高中教师5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及范围
(一)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
(二)选拔范围:南昌县义务教育学校在编教师(不包括未满服务期的“三支一扶”、定向师范生以及“特岗计划”教师)。
二选拔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热爱教师职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此次选拔: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期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三选拔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缴费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起止时间:
2024年7月23日--7月25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南昌县教体局一楼会议室
4.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缴费:
(1)缴费及打印准考证入口(点击该链接后,按提示操作)
(2)考试报名费50元。
(二)选拔方式
1.本次选拔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综合知识及相应学科知识(综合卷),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2.笔试开考比例为2:1,如果未达到开考比例,仍然开考。对于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设定合格线,合格线为70分或达到全部考生的平均分(因弃考、违规等原因产生的零分不计入平均分)。未达开考比例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合格线方可入闱资格复审。
3.确定入闱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分岗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序,按照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入闱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若考生笔试成绩末位并列,则根据学历由高至低、教龄由长至短、年龄由大至小确定排名顺序。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县教体局会同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因未通过资格复审产生的缺额依次向下递补一次。
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工作全过程,凡不符合选拔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选拔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公示
选拔入闱人员名单网上进行公示。
(五)试用
1.公示结束,若无异议,则由接收学校统一为选拔入闱人员办理轮岗交流手续(交流期限为1年)。
2.试用期1年。
3.试用期内待遇:
(1)编制、工资关系、职称申报、岗位晋升仍在原所在学校。
(2)评优评先、专业技术人员及师德年度考核均在接收学校进行。
(3)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原则上维持不变,若在编制所在学校有空岗,与其编制所在学校人员一样,参与岗位竞聘,不得受到歧视。
(4)奖励性绩效工资及政府性奖金由编制所在学校按预算数拨到接收学校,由接收学校根据绩效考核情况进行发放。
(5)其他福利待遇由接收学校予以保障。
(六)办理调动手续
试用期满,经接收学校考核合格后,办理调动手续。
(七)岗位聘用
拟调人员按规定签订聘任合同,由接收学校根据岗位设置情况,重新办理岗位聘用及专业技术职务续聘手续,并按新聘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兑现工资。譬如,张三,在原学校专业技术职务为中小学一级(十级岗位),但录用学校中小学一级(十级岗位)无空缺,将降至中小学二级(十一级岗位)聘用,执行中小学二级(十一级岗位)工资标准。
四工作要求
1.选拔工作接受社会各方监督,监督电话:0791-85728151。
2.诚信报名:选拔资格审查贯穿始终,请参加选拔人员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它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3年内不得报考的处理。
3.应聘人员、聘用单位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有《南昌市市县(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厅发﹝2012﹞48号)第七(一)条所列情形的,要实行回避。
4.选拔工作各阶段具体安排均在“南昌县教育体育信息网”(http://www.ncxedu.cn/)发布公告。必要时,将通过“南昌县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进行转发,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参加选拔人员因未及时看到公告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5.本次考试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6.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7.本通知解释权归南昌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0791-85714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