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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6号令)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24人,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面试、考核等程序,招聘一批学校急需优秀人才充实到我县教育事业队伍,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招聘名额和岗位
西平县高级中学1人、杨庄高级中学10人、西平县职业教育中心教师13人;
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遵守宪法和法律;
2.年龄要求:本科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4年7月1日之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之后出生);
3.学历要求:西平县高级中学、杨庄高级中学、西平县职业教育中心学历要求见附件1;
4.专业要求: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211以上高校毕业生不作要求);
5.具有相应学科的中等职业学校或高中教师资格证。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在录用文件下发之前必须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或者高中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6.具有相应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在校学习期间受过处分或有补考现象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
6.西平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及未满服务期限的“51111工程”、“369人才工程”、订单定向生、“三支一扶”大学生、特岗教师等人员;
7.在全日制院校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8.失信被执行人员;
9.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同时在驻马店人才信息网、西平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报考者于2024年7月15日9:00至7月17日18:00期间登录https://411721.zgacc.com,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要求:①单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证件照;②电子版;③格式JPG;④文件大小30KB以下;⑤照片大小宽约114像素,高约156像素;⑥必须能反映本人特征,否则将无法通过审查)。报名资料提交被接受后,将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核结果、下载打印报名表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必须妥善保管。
(2)报考资格审查
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在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后及时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资料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2小时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核。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3)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A4纸)。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打印报名表。因错过时间,系统关闭相关功能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考试有关事宜
本次招聘不再进行笔试,结合教学特点,直接以面试授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授课时间:7月20日上午7:00,地点:西平县第六初级中学,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授课采取在现行教材(教材版本见附件3)中随机抽课的方式讲一节与所报学科一致的微型课(讲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考察考生教育、教学知识和随机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课堂组织能力及仪表仪态等。面试授课满分为100分。
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规定,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岗位,形不成竞争的,须达到同学科或同考场面试授课人员的平均分,达不到同学科或同考场面试授课平均分则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四)面试提交材料
1.个人简历、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各一份。
2.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考生面试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同时建立诚信档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和考试作弊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准报考西平县组织的各类招聘考试,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其他
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因素,不能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公开招聘的,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并随时关注招聘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五、体检与考察
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依据面试授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最后一个拟聘岗位成绩并列的,另行组织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不合格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对象需按时提交本人档案,不按时提交档案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工作由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是否有不得报考情形、不符合招聘方案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情形的人员,对人事档案不合格的、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录用资格。
如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考察出现不合格人员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由县招聘领导小组认真调查核实,妥善处理。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审核后,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办理有关手续。用人单位要及时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为5年。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岗位等级,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工作,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加强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本实施方案由西平县2024年公开招聘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96—2756097(西平县教育局)
0396-2751712(西平县人社局)
附件:1、2024年西平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