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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合同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宜宾市南溪区第二中学校基本情况
南溪二中始建于1926年,2020年挂牌为宜宾市艺体中学校,学校占地115亩,学生3000余人。学校坚持立德树人、五育并举、全面发展办学目标,秉承“德艺立校,特设发展”的办学理念,践行“择善而从,自强不息”的校风、“乐业爱生,求是创新”的教风、“奋发图强,各展所长”的学风,遵循“德行修身,艺文养性”的校训,学校先后荣获四川省文明校园,四川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宜宾市普通高中教学质量一等奖等荣誉,学生文化、艺体双上线率保持在75%以上。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以及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其中,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并凭证书原件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宜宾市南溪区第二中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书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凡岗位所需的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招聘报名第一日未满36周岁,以此类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尚处于5年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8)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教师性质、名额和具体岗位条件
本次招聘教师均为合同制教师,不属于事业单位内部编制,招聘名额为1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等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1《岗位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8日至7月10日。现场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现场报名地点:宜宾市南溪区第二中学校行政楼党政办(宜宾市南溪区阳光路中段1号)。
3.报名所需资料:(1)《报名信息表》(双面打印)1份;(2)本人1寸近期免冠标准证件照1张;(3)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4)相关荣誉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与报名相关的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以上证件和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A4纸、一份)。
4.资格审查:现场报名人员当场进行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各项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5.领取面试通知书:所有报考合格者,于现场资格审查当日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二)考试
考试形式为试讲,试讲时间为7月15日。每个学科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组织试讲,特殊紧缺学科可适当放宽。
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
试讲内容:按照普通高中新教材随机抽取相关内容作为试讲内容。
(三)公布成绩及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1.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试讲成绩不低于75分,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学历、加试说课的顺序确定名次。
2.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于2024年7月16日在宜宾市南溪区第二中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学校参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
(六)公示
经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确定为拟聘用的人员,在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第二中学校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七)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根据空缺名额,经学校党委会同意后,按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管理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二)学校与合同制教师签订聘用合同,其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三)如因个人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方可按合同约定办理辞职手续。按照“双向选择”原则,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双方签订聘用合同,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被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用人员采取一年一聘用的形式,学校对聘用的合同制教师每年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学校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
(四)聘用期间如发现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不适合继续从事教师工作或者工作考核不合格的,违反相关工作纪律的,学校有权解聘。
(五)合同制教师实行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制度,由学校按规定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工资标准参照宜宾市南溪区第二中学校在编同级教师工资标准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监督举报电话:0831-3335139。
七、其他说明
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南溪门户网(http://www.zgnx.gov.cn/news/index.jhtml)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考试(笔试和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八、本公告以及岗位表由宜宾市南溪区第二中学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3550717099,毛老师。
附件:1.宜宾市南溪区第二中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岗位表.docx
2.宜宾市南溪区第二中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报名信息表.doc
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第二中学校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