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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4年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帮扶乡村振兴等志愿服务(简称“三支一扶”计划),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发〔2024〕18号)要求,现将河北省202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和方式
202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本次招募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标准和程序进行。
二、招募数量
2024年计划招募“三支一扶”志愿者1300名,服务期限为两年。各地招聘人数、具体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河北省202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信息表》。
三、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1.河北省普通高等院校、河北省户籍省外普通高等院校、河北省户籍国(境)外高校毕业的2023届、2024届毕业生(含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在2024年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
2.河北省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文化程度报考符合条件的招募岗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印发、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修订)。
4.具备招募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热爱基层,志愿服务基层、扎根基层,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招募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募条件
1.支医岗位须是医疗卫生类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7月4日至2006年7月3日期间出生)。
3.考生须在现场资格审核前取得毕业证书,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还须取得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4.有户籍要求的岗位,报考人员户口在招募公告发布之日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5.招募到岗后签订服务协议,签订服务协议六个月内不得单方中止协议或擅自离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仍在岗服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
2.因个人原因不能保证连续性工作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不符合招募对象、招募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8.相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募程序
全省共设14个考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岗位发布、报名、命题、制卷、阅卷和结果公示等工作,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岗前培训等工作。
(一)报名
本次招募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免交报名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240×320像素、照片大小10-200kb)。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做到诚信报考,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招募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报名时间:2024年7月3日09:00至7月9日17:00
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
(二)网上资格审查
1.报名注册登录。报考者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注册报名,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募的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和本人手机号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311-87102235
2.提交报考申请。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后,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审慎选择报考岗位,考生在填写完基本信息及上传照片后,须点击页面中“保存基本信息”和“保存并完成”红色按钮,才可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职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12:00,审查结果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募条件或报名信息不实的,将取消考生招募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于7月16日至7月20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科目、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笔试时,考生须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请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7月20日上午9:00-11:00
笔试安排:全省统一进行笔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不设最低开考比例。笔试成绩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
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和《“三支一扶”计划知识》。
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根据报名数量和笔试成绩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低于最低分数线的考生取消招募资格。7月24日8:00考生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五)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是按照岗位计划招募数与考生数1:3的比例,从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确定的。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审查。符合条件的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照实际参考人数审查。
考生须到报考岗位所在市指定地点完成资格复审(附件2:各市资格复审地点及时间安排)。资格复审时,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包括:按照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符合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户籍材料(户口页首页及本人页)、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一份);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经资格复审,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进入面试。发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严重弄虚作假的要追究责任。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面试人选缺额,将在报考同岗位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请未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在资格复审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如所报岗位需要递补,工作人员将第一时间联系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如因关机、停机等考生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联络,将视该考生为放弃递补,并按排序将后一名考生进行递补。
因资格复审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招募人数之比低于3:1时,面试正常进行。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报名网站中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面试
1.面试准考证打印。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7月30日09:00—8月3日08:00登陆报名网址打印《面试准考证》。按照要求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妥善保管。《面试准考证》载明面试的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面试准考证》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面试时,考生须持有打印的《面试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为2024年8月3日,具体安排将通过河北人社网(rst.hebei.gov.cn)、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河北人才网(www.hbrc.com.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3.面试方式及打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采取“体操打分法”计分,即每组评委打出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将其余评委的评分相加之和除以其余评委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评委的评分之和÷其余评委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于面试当日在面试地点公布。
如招募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募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平均成绩的,取消招募资格。
(七)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综合成绩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入围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支医岗位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学类毕业生优先。
综合成绩请登录报名网址查询。
(八)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进行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名,确定进入体检的考生名单。体检工作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由各市、雄安新区自行通知。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招募资格。
(九)递补
面试环节后因主动放弃招募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空缺的,经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研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仅递补一次),如该岗位仅有1人参加面试且体检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十)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招募志愿者名单,统一在河北人社网(rst.hebei.gov.cn)、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河北人才网(www.hbrc.com.cn)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募的,办理招募手续,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下发招募录取通知。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招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招募,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招募。
(十一)培训及上岗
拟招募志愿者须参加由各市、雄安新区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拟招募志愿者与县“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订《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服务协议书》,协议签订后一周内上岗服务,签订志愿服务协议书6个月内不得单方中止协议或擅自离岗。
(十二)调剂补录
根据招募岗位空缺情况适时开展调剂补录工作。补录工作将在河北人社网(rst.hebei.gov.cn)、河北人才网(www.hbrc.com.cn)、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另行发布通知。
五、有关待遇
(一)服务期间,“三支一扶”工作人员生活补贴按照我省基层服务单位所在地区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水平确定,并根据同岗位人员待遇调整情况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动态调整。省以上财政负担每月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分别为研究生3400元、本科生3200元、专科生3000元,其中: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参加服务,生活补贴按照研究生志愿者对待。市县财政负担工作生活补贴不足部分等费用。
给予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志愿者一次性安家费3000元。按有关规定为志愿者办理服务期内的养老、医疗、工伤保险。各项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在志愿者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
(二)服务时间满1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志愿者,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三)服务期间,“三支一扶”人员党(团)组织关系根据个人人事档案实际存放的公共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或服务单位接收,并按规定参加服务单位的党(团)组织生活,党(团)费交纳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符合入党条件的,并可向服务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四)“三支一扶”志愿者在基层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其参加工作时间按《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服务协议书》签订时间起算。
(五)服务期满并已落实工作单位的“三支一扶”志愿者,其户口、档案原则上随工作需要流动。暂未就业的,人事档案应及时转递至户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团)组织关系应按要求及时转递至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
(六)当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志愿者,符合条件的,可参加本年度河北省选调生选拔和公务员定向考录,服务期满后到新单位办理入职手续。
(七)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志愿者,根据有关规定,可参加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服务期满后到新单位办理入职手续,聘用后可不再约定试用期。
(八)在县(市、区)及以下事业单位有空编、本人愿意、单位需要的前提下,经考核合格可直接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九)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志愿者,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学校为其保留入学资格。
(十)专科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十一)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支医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由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合格后,可优先录取。
(十二)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报考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符合报考条件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十三)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两年内在参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考录(招聘)、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
六、相关提示
(一)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并在报考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未及时查看相关通知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未能完全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四)对招募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考生可直接与报名当地“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联系。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