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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人社部办公厅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4〕54号)等文件规定,经凌源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2024年凌源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形式
采取公开招聘的形式,按岗报名。根据招聘计划,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形式定向录取。
二、招聘岗位
(一)普通高中教师岗位10个。
(二)农村初中教师岗位62个。
(三)农村小学教师岗位129个(含1个退役军人专岗)。
(四)市直幼儿园教师岗位7个(含1个保健医专岗)。
(五)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5个。
详见《凌源市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二)户籍要求:退役军人专岗、以师范类专业大专学历报考农村小学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岗位的,限凌源户籍,其他不限。招聘岗位限定凌源市户籍的,应聘者应于本公告发布前迁入,且在开始报名时仍为凌源市户籍。
(三)年龄要求:1989年6月17日以后出生(含1989年6月17日)。
(四)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详见《凌源市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五)教师资格要求。考生均须具有所报岗位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
(六)普通话等级要求。考生均须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七)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在读非本年度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2.凌源市公办学校在编教师;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四、报名程序
(一)信息发布:招聘公告在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chaoyang.gov.cn)和凌源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lingyuan.gov.cn)发布,后续相关信息将在凌源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和报名网站发布。
(二)报名时间:2024年6月19日09:00-6月22日17:00。
(三)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在6月22日17:00前登录http://zpks.gprcw.com/index.php/exam/?EXAMID=2800完成报名,PC、移动设备均可报名,建议使用PC端。
(四)考试费用:100元/人,考生报名成功并经审核合格后,通过PC端登录报名网站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完成缴费,不支持移动支付。缴费截止时间为6月22日17:00,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报考高中教师岗位不收取考试费用,报名成功与否以审核结果为准。本次考试所收费用全额上缴国库,缴费一旦完成,不受理任何理由的退费申请。
(五)证明材料。网上报名需提交的各类材料,详见《凌源市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报名材料清单》(附件2)。
(六)注意事项:
1.报名执行诚信承诺制度,考生填报的信息须真实有效;
2.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考生依据公告发布的岗位和学科报名,每名考生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可兼报;
3.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由就读高校出具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3),202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4.《凌源市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中“其他条件”栏明确标注“限应届”的,仅限2024年毕业的人员报考;
5.参加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须在考生资格复审前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纸质证书暂未制发的,以认定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考生资格复审结束前仍不能提供有效认定证明的,取消面试资格;
6.考生在报名前,应详细了解岗位相关信息,结合自身条件和岗位要求,谨慎选岗。报名信息提交成功且审核通过后不能再做任何修改。报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期限内重新提交报名信息,重新提交报名信息时可改报其他岗位。请考生尽早提交报名信息,为资格审查及审查不合格改报留出时间;
7.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
8.报考农村中小学、市直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岗位的,以岗位招聘计划数为依据,按照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报考普通高中教师岗位的,以岗位招聘计划数为依据,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五、考试
报考农村中小学、市直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岗位的,参加笔试和面试,总分100分,笔试和面试满分各为100分,各占总成绩50%。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仅面试,面试满分100分。
(一)笔试。
1.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6月27日8:00至6月28日17:00,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2.笔试内容是所报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时长为120分钟。由凌源市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
3.笔试成绩在凌源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
4.考生对本人笔试成绩有疑义的,可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的次日反馈(一个工作日内),逾期不予受理;
5.笔试纪律。考生自备文具,装入透明文具袋内。教材、教辅资料、草稿纸、手机、平板、智能可穿戴设备、无线收发设备等一切有违纪嫌疑物品均禁止带入考场,一经发现,不论使用与否,笔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6.请考生保管好笔试准考证,凭笔试准考证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二)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计划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参加面试。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面试名单公示前,凌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凌源市教育局将对拟参加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报名时上传的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本人签字确认的网上报名登记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教师资格证查询网页截图等材料。材料报送的具体要求请关注报名网站公告栏。
1.面试形式。面试采取试课形式,由外聘评委现场打分,60分为及格线(含60分)。面试出题范围为凌源市普通高中、初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现行教材以及学前教育专业知识;
2.时间地点。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在凌源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
3.面试程序。
(1)抽签。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准时进入考点,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2)备考。考生抽取试课题目后,在备考室备考,备考时间为40分钟;
(3)试课。进入面试考场后,考生将所抽题签交给评委,说明本人顺序号和试课题目,试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
(4)打分。试课结束后,评委现场打分,工作人员现场统计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评委打分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保留三位小数),现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签字确认。
4.面试纪律。除黑色中性笔外,考生不得携带任何教材、教辅资料、电子产品进入备考室,手机提前关机、关闹钟,交考点暂存。考生进入备考室后,不得喧哗、交谈,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干扰其他考生备考,未经允许,不得离开备考室。面试当天,考生不得穿戴明显区别于他人的服饰进入考点,工作人员有权拒绝衣饰特异的考生进入考点。进入考场后,不得透露任何个人身份信息。违规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三)总成绩公布。
1.报考农村中小学、市直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岗位的,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公布的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考生总成绩排列方法为:总成绩高者列前,总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列前,面试成绩再并列者,查看面试成绩小数点后第三位小数,再并列者,进行加试面试。总成绩将在凌源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
2.报考普通高中教师岗位的,仅计算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公布的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排列方法为:成绩高者列前,成绩并列者,查看面试成绩小数点后第三位小数,再并列者,进行加试面试。面试成绩将在凌源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合格者将确定为被考察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凌源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医务人员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影响体检结果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义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涉罪信息查询
依据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省教育厅联合制定的《关于印发<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办法(试行)>的通知》(辽检会字〔2019〕8号),由凌源市教育局联合凌源市人民检察院进行考生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
八、考察
凌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凌源市教育局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若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拟聘用人员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凌源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一)试用期。公示结束后,为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及聘用手续,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结束后,凌源市教育局将对试用期满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不再续聘。考核办法另行通知。
(二)岗前培训。新聘用人员上岗前,须接受凌源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岗前培训表现纳入试用期满考核。培训安排另行通知。
(三)服务期。新聘人员执行事业单位在编教师政策待遇。在所聘用的学校任教满五年后方可流动。未满五年服务期出现流动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十、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报考者若有弄虚作假、参加有组织作弊和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其他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试题答案以授权委托的命题机构提供的答案为准。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辅导培训。任何个人、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学习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考生在公开招聘期间,须保证通讯畅通,关闭短信过滤,密切关注凌源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及报名网站的相关招聘信息。
(四)考生参加招聘考试期间,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未按要求完成招聘相关步骤和程序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考。
(五)在拟聘用人员正式公示前,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同岗位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报名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须在办理备案手续和聘用手续前,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因原单位人事(劳动)关系未解除或存在争议影响聘用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未尽事宜由凌源市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十二、咨询及反馈方式
凌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21-6806009
凌源市教育局0421-6991035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09:00—11:0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