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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决定为中共平利县委党校、平利县中学、平利县城关初级中学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中共平利县委党校教员、平利县中学高中语文、英语、数学、物理等学科教师,平利县城关初级中学初中历史、心理健康、物理、数学等学科教师,具体岗位人数及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9日至2006年6月18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国(境)外学历专业须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学历学位认证书中需明确学位和专业领域名称。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4年平利县高层次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招聘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原则和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领导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进行,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平利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应自行下载《2024年平利县高层次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并按要求如实填写。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4年6月19日8时至24日18时,应聘人员将需提供报名材料原件PDF格式压缩打包后上传指定邮箱(727088973@qq.com),标题注明:应聘岗位+XXX(姓名)招聘报名材料(硕士研究生或本科生)。
3.报名提供材料
(1)《报名表》。
(2)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其中: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个人承诺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4)如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打印)。
(5)应聘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必须提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干部管理权限的机关所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
(6)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材料。
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资格审查。2024年6月25日上午8时至12时在平利县人社局进行。应聘人员需到平利县人社局五楼会议室现场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暂未领取到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所需证件材料者提交相关证明和承诺书,在2024年9月30日前必须提供相关证件原件,不能提供相关原件的取消聘用),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审查结果(面试人员名单)在平利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面试时间: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
面试地点:平利县中学(平利县城关镇东大桥东)
面试形式:采用现场讲课面试方式进行。备课30分钟,讲课10分钟,主要从教学目标确定、教学过程组织、教学效果评价、教师综合素质等四个方面考察基本教育教学能力。讲课内容由参加讲课人员抽取报考学科课题签确定。
面试结束后,在平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面试结果。本次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依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平利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费。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院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形成的缺额,在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六)考察。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名单,考察由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复审。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在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七)公示。根据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平利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人事、工资等有关手续,按岗位聘用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招聘的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四、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重要提示
1.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体检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资格初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2.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安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填写本人有效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因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错误、停机、限制呼叫、无法接通等与应聘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4.应聘人员对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报名条件需要咨询时,请在工作时间内(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电话,中共平利县委党校:王晶0915--229536518009156688;平利县中学:唐业森0915-842159918329552883;平利县城关初级中学:杨莹18991523993;平利县人社局:谢春香0915-8425362。
以上未尽事宜由平利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