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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快我市教育事业发展,促进东阳市第四高级中学(横店高级中学)高质量发展,依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现将东阳市第四高级中学(横店高级中学)面向社会引进事业编制优秀校长、教师公告如下:
一、岗位和招聘数
二、报名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忠诚于教育事业;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户籍、专业不限;
4.年龄在45周岁以内,特别优秀的(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等)可适当放宽;
5.具有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高中教师及以上资格;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7.获得县市级及以上教育部门、政府部门授予的综合性荣誉(如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名师名校长或特级教师等);
8.年龄、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2024年6月3日。
三、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考生将现场确认环节需要提供的所有材料用PDF格式统一打包发送到电子邮箱15988583723@163.com,邮件名:“岗位+姓名”。
2.报名时间:即日起接受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
(二)现场确认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表(附件);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3)学历和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须取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荣誉证书和获奖证书等材料。
报名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报名所需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作放弃处理,不再受理。
(三)考试
1.考试组织: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考试。
(1)考试方式:招考以试讲+面试的方式进行。
(2)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安排:
①试讲:现场确认通过后直接试讲,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的入围对象。若不足规定比例,则按实际人数确定。开考后30分钟未到者取消考试资格。试讲成绩当场公布,公布后进行面试环节。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试讲成绩低于合格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②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者,不列入体检、考察。
2.考试分值及总成绩计算
试讲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考试总成绩=试讲*50%+面试成绩*50%。考试分项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法)。
3.成绩公布:现场公布。
4.本次成绩仅作为本次招聘的依据。
(四)体检、考察
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体检;若面试成绩又相同,则加试一题,形式、题目由评委确定,最终择优入围体检。
1.体检
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2.考察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考察不合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及在考察、公示过程中自动放弃的、考察合格公示后自动放弃的,缺额职位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的依据。
(五)签约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给予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已在我市工作的在编教师不列入此次招聘对象范围。
2.符合东阳市相关人才政策的,可按规定享受人才补助。
3.所有聘用人员须约定不少于6年的服务期。
4.已经签约的考生,有下列情况的,就业协议无效:逾期不能报到的;发现不符合引进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在报名、考试、体检或政审等环节被查实有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的。
5.如有特殊情况需有变动说明的,在东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6.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操作程序,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按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79-86655333
7.本公告由东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9-86655177
东阳市教育局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