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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7〕21号)、《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等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确定为我区教育类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热爱和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4.符合应聘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前(2024年5月15日)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学历、学位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并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否则自动丧失本次公开招聘拟聘用资格;其中留学人员报名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于考察体检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6.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未按期取得相应证书的,取消招聘资格。
7.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8.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茌平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人员)不能应聘(含试用期);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不能应聘;因违法违纪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能应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能应聘;具有性侵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能应聘;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人员不能应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人员不能应聘。
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交由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学校、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5日09:00-5月17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15日11:00-5月18日16:00
报名网址:茌平区政府网(http://www.chiping.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需点击“提交审核”方可进入审核流程,审核前可修改报名信息,修改后需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报名信息不能修改。报名时间截止后,单位尚未初审和未通过审核考生将不能修改和提交个人信息,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请考生尽早完成报名,并及时查看个人报名系统审核状态,避免错过报名时间。报名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作为招聘考察的内容。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5月15日11:00-5月18日16:00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网上初审工作(含节假日),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5月15日11:00-5月18日16: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5月23日9:00-5月25日9:3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要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登录茌平区人民政府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规定时间登录该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2024年茌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2024年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笔试准考证保存时间至公示拟聘用人员阶段。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笔试考务费缴纳成功后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初审通过后,请于5月18日12︰00前,将所需证明材料扫描成PDF版,统一发送至邮箱:cpxjyjrsk@lc.shandong.cn。邮件主题应统一为:“笔试费用减免+岗位代码+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以邮箱显示接收时间为准。邮件发送成功后,务必当天致电0635-4261539进行确认。减免笔试考务费认定结果以电子邮件反馈。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及报名登记表;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及报名登记表。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经茌平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予以调整。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应及时关注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1.笔试方式和内容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仅考一科。
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和学科专业知识(包括学科素养、运用学科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2.笔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及其他事项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面试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资格审查。
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具体时间、地点见公告。如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最终确定的面试人员在茌平区政府网站及时公布。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面试费70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在聊城市茌平区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面试人员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聊城市茌平区政府网站上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1.考察。根据招聘岗位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列入考察范围人员如有放弃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时,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2.体检。体检应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4〕11号)之规定,需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测试,确保新招聘教师身心健康。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本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递补,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
3.选岗。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照考试总成绩(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
考察、体检、选岗的具体时间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公示聘用
按照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单位确定后,在聊城市茌平区政府网站(www.chiping.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和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人事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离职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简章》附件与本《简章》具备同等效力,凡在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均视为同意本《简章》及附件的相应规定。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及附件,公开招聘期间的公告、公示等事项均在茌平区政府网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出版物等,均与公开招聘机关无关。
(四)除因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外,各类报考人员发布公示后放弃或逾期不报到的,2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并由聊城市茌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记入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五)本次招聘在聊城市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下进行,招聘工作公开化、透明化,考试结果及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欢迎广大毕业生积极参加我区招聘。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635-4261539
监督电话:0635-729833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