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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我区教育教学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就2024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按照我区公办中小学编制、岗位空缺数及人员结构要求,此次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总人数共21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学士)以上学历(学位)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2022年以后的毕业生(非在职);
(二)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非在职)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和省、市、区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组织程序主要包括:1.网络报名→2.资格初审→3.笔试确认→4.打印《准考证》→5.组织考试(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6.体检与考察→7.公示与聘用。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4月8日8:30至4月12日17:30,逾期网上报名系统将关闭,报名工作停止。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仅接受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考生需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3.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595
4.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网络报名需提供如下材料jpg版扫描件:
(1)《大亚湾开发区2024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2);
(2)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2024届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所有成绩单并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教师资格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均为三科笔试成绩);
(5)以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本科阶段毕业院校出具的师范类证明;
(6)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提供报名首日前取得的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认证书)等证明材料;
(7)报考人员为在职在编教师的须在入围面试后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8)其它相关报名材料。
5.优惠政策(加分材料):
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服务期满并取得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的,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须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证明材料扫描件。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时上报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在资格复审时现场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未按时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二)网上资格初审
根据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者进入笔试环节。时间为:4月12日17:30时至4月16日18:00时止。
报名结束后网上报名系统即时关闭,资格审核期间,考生报名时提交的附件或报名信息不合格者,视为资格初审不通过,不再给予补交或修改。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聘用等资格。
(三)笔试确认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须登陆报名网站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笔试确认时间:2024年4月18日8:30至17:30。
(四)打印准考证
经过资格初审,确定参加笔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在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网址及时间请留意后续公告),逾期未打印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4月19日17:00至4月20日12:00止。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按百分制计算成绩,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类,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和笔试公告。符合笔试成绩加分规定的考生,笔试原始成绩未达到60分合格线的不得加分。考生网上报名时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2.现场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含并列成绩)确定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公告发布前,资格复审人选遇有不可抗拒的情况放弃资格复审资格,从报考该岗位合格分数线内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面试人选人数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不能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3.面试
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公告发布以后,在后续招聘程序中因自愿放弃或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招聘岗位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将在大亚湾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及其部门频道版面上另行公布。
4.公布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内,在大亚湾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及其部门频道版面上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节(试行)》实施。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由考试组织单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考察中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瞒报个人真实情况或者存在有其他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由考试组织单位拟定公告在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及其部门频道版面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或问题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除公告具体说明外,报考人员年龄、加分年限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及其附件,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凡存在与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涉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可能影响公平公正情形的,应聘人员均须回避,不得应聘该单位的岗位;从事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在2024年8月31日前未能配合招聘单位到岗上班的或因个人原因60天内未能配合区组织人事办公室和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办完聘用手续的,视为个人放弃聘用。考生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未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等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可在报考同岗位中具备递补资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人选进入下一环节。是否递补,由考试组织单位研究决定。
(六)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承诺,自愿服从大亚湾开发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和学校的工作分配,从到大亚湾区任教岗位工作之日起,在大亚湾区教育系统服务满5年以上,5年内不得调离大亚湾区教育系统。5年服务期内未经同意擅自离岗的(含请假、辞职未获批准擅自离职、连续旷工超15个工作日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等情形),将按有关规定将其行为记录进个人档案、全国教师信息系统等平台,并作出辞退处理。
(七)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公告期间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报名期间可在每日工作时间(8:30—12:00、14:00—17:30)致电0752-5562722进行咨询。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及岗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八)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九)本公告最终由大亚湾开发区2024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1.招聘组织单位: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0752-5562722;地址:广东省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B606室;邮编:516081。
2.招聘公告及招聘工作后续相关事项均以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http://www.dayawan.gov.cn/bmpd/xjj/)发布为准。
3.监督电话:中共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机构纪律检查委员会电话:0752-5562425。
附件:
1. 大亚湾开发区2024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表.xlsx
2.大亚湾开发区2024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报名表.doc
大亚湾开发区2024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