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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县专业教师人才队伍建设,优化教育系统人才结构,满足教育教学用人需求,促进我县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引进实施意见(试行)》(黔南委办字〔2007〕2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黔南组通〔2019〕14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教师人才25名。为保证引才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此次引才工作在三都水族自治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三都水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三都水族自治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引进人才原则及程序
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及入职审查、公示、聘用备案等程序进行。
三、岗位设置及专业要求
此次引才提供岗位需求20个,计划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教师人才25名,具体引进岗位及专业要求详见《三都水族自治县2024年第三批(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意向人员根据岗位专业(专业目录见“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qiannan.gov.cn/”“事业单位招聘遴选”栏目《事业单位招聘专业(参考)目录》)等要求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其所有岗位报名结果均视为无效,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2024年及以前毕业并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人员(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二)引进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场坚定,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致力三都发展,具有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1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获得岗位对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获得岗位对应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如期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取得学位并同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作为引进对象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三都水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3.截至2024年8月31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4.截至2024年9月30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
7.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引进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9.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不符合引进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2.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人民教师的。
五、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三都水族自治县教育局组织,引才单位具体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3日 星期六(9:00-17:00);
2.报名地点:贵州师范大学(东校区公教5号楼)。
(二)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供报名审查: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或有效《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教育部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获得《电子注册备案表》的,须提供有效《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4.一寸近期同底正面彩色免冠照片3张;
5.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需提交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相应学段学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签署书面承诺,且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视为有效;《岗位表》中明确放宽职业资格证书获得时限的,按岗位表要求执行);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国有企业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
7.获得荣誉表彰或其他资格证书的,须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8.填写《三都水族自治县2024年第三批(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信息表》(附件2);
9.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载明的专业名称及学历必须与《岗位表》上要求的专业、学历一致(仅学位证书上载明的专业名称与《岗位表》专业要求一致的视为专业不符)。《岗位表》中所设专业未注明“学科门类”“大类”“一级学科”“二级学科”“专业类”的均按单个专业对照审核。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载明的专业名称及学历等信息须与教育部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有学位要求的岗位报考人员的学位证书所载明的信息须与学位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方视为符合岗位要求。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如实并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须提供双方签字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凡出现填写报名信息错误或在测评等环节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影响测评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六、资格审查
引才单位按照本公告及《岗位表》要求,现场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列为测评对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任意环节发现与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
七、测评
(一)测评时间:2024年3月24日
(二)测评地点:贵州师范大学(东校区公教5号楼)
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测评对象。测评采取初评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同一岗位资格审核合格人员高于15人的需开展初评;低于15(含15)人的该岗位直接进入专业测试环节,不再开展初评。
1.初评:初评方式由本次引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依据初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数1:5比例以内(含1:5)确定各岗位进入专业测试环节人选;同一岗位初评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专业测试环节;初评成绩仅作为确定进入专业测试环节人选依据,不计入下一环节。
2.专业测试:专业测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专业水平及综合素质(报考器乐专任教师岗位的人员在专业测试时需自备乐器〈不指定乐器种类〉)。根据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引进计划数等额确定引进意向人选;若同一岗位因专业测试成绩并列且出现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冲突的,则另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专业测试总分值为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确定为拟引进人选的,须与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放弃资格或拒不签订协议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可在专业测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试人员中,按照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后,放弃或拒不参加下一环节的,须按就业意向协议书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八、体检
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的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考务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考务机构研究同意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考务机构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可在专业测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试人员中,按照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察与入职审查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与入职审查对象,考察与入职审查工作由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及入职审查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与入职审查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8〕221号)、《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教育部令第50号)、《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黔检会〔2019〕9号)、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和《黔南州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2024年应届毕业生,截止2024年9月30日未能提交报考岗位所需学历、学位、相应资格证等证书及人事档案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解除聘用。
考察环节中发现不适宜引进情形或报考人员主动放弃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可在专业测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试人员中,按照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公示及聘用备案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将在“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andu.gov.cn)”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备案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十一、纪律要求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二、有关事宜
(一)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举办培训班。
(二)在引进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三)本次人才引进各环节有关事宜将在“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andu.gov.cn)”上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有关信息。因考生未及时查阅或误解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招聘各环节中,若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未接听等原因,导致考务机构或招聘单位与之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本公告解释权属三都水族自治县教育局。
(五)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三都水族自治县教育局商三都水族自治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4-3928042
附件:1.三都水族自治县2024年第三批(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信息表.xls
2.三都水族自治县2024年第三批(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信息表.xls
三都水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