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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江苏省兴化中等专业学校将赴相关高校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24日至2006年3月1日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就业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7.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报考01—04岗位的人员,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其他报名人员须于报名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报考05—07岗位的人员须在聘用之日起3年内取得该专业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8.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相关要求详见下表:
9.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由兴化市教育局、江苏省兴化中等专业学校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通过兴化市人民政府网站(www.xinghua.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报名资料上传、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等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邮箱:3542474257@qq.com。
报名、报名资料、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时间:
2024年2月24日09:00至3月1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2月24日09:00至3月1日18:00。
报考人员对资格审核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4年2月24日09:00至3月2日12:00。
资格审核单位对资格审核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4年2月24日09:00至3月2日16:00。
采用邮箱报名方式的报考人员填写《2024年江苏省兴化中等专业学校校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并将报名表和资格审查所需要的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打包文件名格式为“岗位编号+岗位名称+毕业院校+姓名”。报考人员须在报名24小时内登录报名邮箱,确认是否收到招聘单位的回复,如未收到,须电话咨询招聘单位予以确认。因延误或未送达指定报名邮箱,视为未报名。请报名成功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2024年3月22日下午2:00-5:30在南京审计大学(浦口校区)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结束后,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面试前进行,面试人选须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
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采用网签的报考人员提供未网签的实时网页)]。
③成绩表原件(须有高校教务部门印章)。
④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的,按公告发布的要求执行)。
⑤择业期内未就业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未就业的证明)、档案托管证明。
⑥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凡提交材料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
本次招聘以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以微型课堂教学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主要考察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协调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在2024年3月23日上午10:00,面试地点在南京审计大学(浦口校区)。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五)现场签约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六)体检、考察
对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者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就业协议书正式生效。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在兴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如无法提供或所提供材料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首次聘期3年,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三、纪律与监督
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兴化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报考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523-83242558(兴化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0523-83242833(兴化市教育局人事科)
0523-83228870(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
举报邮箱:xhjyrsk@126.com
四、本公告由江苏省兴化中等专业学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3812474003(杨老师)
13182227100(王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08∶00-11∶00、14∶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