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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工作部门:
《石阡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石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8日
石阡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增强单位活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和《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石阡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招聘办公室”),负责依照本“实施方案”具体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结果和公开监督制度,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
石阡县2024年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69名。其中:综合部门80名、教育系统35名、医疗系统54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详见《石阡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招聘岗位、学历及专业详见“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品德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3.具有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5.报考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2月2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2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3年2月26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定向招聘“村(社区)干部”岗位的年龄放宽到43周岁(1980年2月26日及以后出生)。
6.部分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岗位,限由省、市统一选派到铜仁市各区(县)范围内服务满2年及以上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石阡县2020年公开遴选西部计划志愿者及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到村工作实施方案》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连续在村工作3年及以上的人员报考,服务年限计算时间均截止2024年2月26日。
7.部分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岗位,须为铜仁市辖各区(县)户籍(生源)或兵源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军人,截止2024年2月26日前已办理退役手续的退役军人。
8.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截止2024年2月26日仍在驻阡部队服现役的随军家属。
9.部分定向招聘石阡县“村(社区)干部”岗位的,截止2024年2月26日在石阡县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副主任任职满一届(或连续任职满3年)且至今仍在岗的。
10.报考限石阡县户籍(生源)条件的岗位,本县户籍为《实施方案》发布当日前在石阡登记入户(已在公安机关办结石阡户籍登记入户手续);本县生源为中考、高考时户籍所在地在石阡县。
11.报考限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岗位,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12.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13.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反失信行为的人员。
4.经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在读的在校生、现役军人及2024年不能如期毕业的。
7.在考察阶段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材料(如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籍档案等),截止时间以考察时安排意见规定时间为准。
8.石阡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9.定向到具体单位工作的定向生、委培生;截止2024年2月26日服务期未满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人员。
10.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相关须回避情形的岗位。
11.不符合招聘对象、岗位的报考条件或所需资格条件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网址:http://www.shiqian.gov.cn)。
六、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选择符合本人的岗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2.本次招聘计划岗位数与报名缴费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报名缴费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在报名结束后对调减、取消的岗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统一在网上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2月26日9:00至2月28日17:00
3.报名网址:报考人员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rsks.com.cn)报名。
4.报名程序:报考人员通过“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专题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操作步骤简述如下:
第一步: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实施方案》,根据所要报考的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因照片模糊、头部显示过小等原因造成无法审核通过的,责任自负)。
第二步: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报名申请”提交报名信息待审。如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责任自负。
第三步: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须在缴费时间结束前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考务费。缴费后即报名成功,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进行。
2.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9:00至2月29日17:00。资格初审期间,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本人提交的报名申请是否审查通过。
3.网上资格初审工作在“县招聘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审核。具体负责资格初审的工作人员,要严格对照《实施方案》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在24小时内审查确认报考人员报名信息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予以通过,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4.在报名期间(2024年2月28日17:00前)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报名审核。
5.资格初审环节中若有不符合条件报考人员进入缴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报考人员和负责审查的工作人员提出申请,经“县招聘办公室”审核同意后进行改报,缴费结束后仍未改报成功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审核相关人员的责任。
6.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报考人员所填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畅,因联系电话不准确、不畅通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四)网上缴费
1.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2月26日9:00至3月1日17:00前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试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2.岗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不得进行岗位调整。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考生本人向“县招聘办公室”提出改报申请,经同意后,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因所报考岗位取消且本人自愿放弃报考需要退费的,经“县招聘办公室”同意后,给予退费。
(五)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24年3月25日9:00至3月28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笔试准考证。(为防止网络出现异常问题,建议考生打印准考证不要选择在规定时间的最后一天进行)。
七、笔试
本次笔试考试参加国家分类考试、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步考试。笔试工作由“县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开展。
(一)笔试科目: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类别代码为11,综合管理岗位A类
考试类别代码为41,小学教师岗位D类考试类别代码为42,中学教师岗位D类
考试类别代码为51,中医临床岗位医疗卫生E类
考试类别代码为52,西医临床岗位医疗卫生E类
考试类别代码为53,药剂岗位医疗卫生E类
考试类别代码为54,护理岗位医疗卫生E类
考试类别代码为55,医学技术岗位医疗卫生E类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考试范围以贵州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大纲(2022版)》为准。
两科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二)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8:30-12:00。若因不可抗力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三)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四)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五)笔试成绩计算: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折算成百分制后按60%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八、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县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资格复审按照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与实考考生人数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达不到1:3比例岗位的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资料
1.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本人《报名信息表》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加盖学校公章)及复印件1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
5.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县引导办(项目办)出具的基层项目服务证明(证明材料内容须写明服务单位、服务期的起止时间、各年度考核结果、现实表现情况及同意报考意见等内容)。《石阡县2020年公开遴选西部计划志愿者及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到村工作实施方案》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须出具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安排到村工作的文件及复印件1份;并提供由县引导办(项目办)出具的证明(证明材料内容须写明服务单位、服务期的起止时间、各年度考核结果、现实表现情况及同意报考意见等内容)。
(2)“村(社区)干部”须提供:任职文件或当选证书;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证实其担任“村支两委”职务经历、现实表现);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纪委书记审核签字的廉洁自律材料;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政审材料;属中共党员身份的,还需提交由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出具的党员身份审查报告。上述材料经县委组织部审核,在《报名信息表》上相应栏目中签署报考意见。
(3)“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须提供:户口簿、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由同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并出具的证明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入伍时间、入伍地点、服役部队、退役时间等内容,须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随军家属”须提供:石阡县人民武装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其军人现服役部队及职务、家属姓名)原件1份、军(警)官证或消防救援队伍干部证、结婚证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批复家属随军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报考有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要求的岗位,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近1个月内),须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7.限制石阡户籍的报考岗位,须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岗位以生源报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高中(初中)《毕业证书》或生源证明(证明须教育局招生考试院加盖公章)原件及复印件1份。
8.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其工作单位、主管部门以及当地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石阡县在职在编工勤人员须提供其工作单位、主管部门以及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9.招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以上资料请考生用A4纸印制,按顺序准备,以便查验。
(三)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由具体审核人在“报名信息表”上签署意见并签名。
2.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期内按该岗位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县招聘办公室”24小时之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递补时间结束将不再顺延递补。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注: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关注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责任自负。
九、面试
面试人员为经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工作由“县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一)面试方式及内容
1.医疗卫生类、综合管理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小学教师类幼儿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试讲,内容为教师基本素养、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试讲说课等。
3.小学教师类小学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试讲,内容为小学对应学科教材。
4.小学教师类特殊教育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试讲,内容为人民教育出版社《培智学校义务教育实验教科书》三年级生活数学教材。
5.小学教师类特校美术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试讲,内容为小学美术学科教材。
6.中学教师类初级中学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试讲,内容为初中对应学科教材。
7.中学教师类高中、职校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试讲,内容为高中、职校对应学科教材。
(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将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及合格分数线
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本次考试总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十、体检
面试结束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员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与各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另作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县招聘办公室”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根据规定,体检时已怀孕的考生,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不作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做出结论。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招聘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考察对象,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察工作须在考察对象体检合格后开展,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贵州省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招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实守信以及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业务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重点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资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方式主要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走访和面谈等方式进行,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各招聘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本部门(单位)的考察工作,并形成完整的考察资料送“县招聘办公室”。
在考察中发现有不得报考情形和违反《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和贵州省有关规定的,考察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十二、备案聘用
(一)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的,经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合格,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拟聘用人员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等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
(三)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在报考岗位上服务年限不得低于五年(含试用期)。
十三、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招聘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四、其他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公开招聘工作中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实施方案”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招聘岗位有选岗要求的,均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选岗工作在体检前进行。若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抽签方式确定优先选岗对象。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也不组织举办或委托其他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四)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栏目公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设置。本科专业目录主要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主要参照《研究生教育学科目录(2022版)》《研究生专业参考目录》和《专业代码(研究生)》等;计算机、会计及相关专业目录。
(五)本次招聘各环节,若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而延期,相关信息将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各考生应随时关注。
(六)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七)本“实施方案”由“县招聘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石阡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856-7623755(石阡县考试指导中心)
招聘监督电话:0856-7623200
处理报名系统技术问题电话:0856—5234300(铜仁市考试指导中心)
咨询时间:9:00至11:30,14:00至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