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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凉山州委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等8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凉委办发﹝2022﹞14号)文件要求,为及时补充我县村级幼教点辅导员,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面向社会补充村级幼教点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充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补充对象、范围:面向户籍在盐源县的和配偶在盐源县工作,符合岗位条件的33名村幼辅导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补充岗位职责。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4、年龄在35岁以下(1988年3月1号以后出生的)
5、在本县担任村幼辅导员,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4、盐源县在编人员。
5、现役军人。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补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7、各级人事补充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
8、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补充考试幼教点辅导员采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盐源县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
报名工作于2024年2月7日上午9:00至2月8日下午5:00。报名截止后,报考者将不能再进行报名。
2、报名地点:盐源县学普办。(教体局一楼)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1、如实填写《盐源县2024年补充“一村一幼”辅导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个人征信表1份;
3、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在“天府通办”手机APP上查询后截图打印)以上材料审原件收复印件。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补充考试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选岗资格,责任自负。
三、考试和成绩计算
(一)考试方式:机考。
(二)考试成绩:笔试成绩100分,本次考试无加分项,不需面试,笔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三)笔试内容:学前幼儿教育基础知识。
(四)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24年2月20日,具体时段及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进考场时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进场。
(五)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排名于2024年2月21日前由盐源县教育和体育局面向社会公布,报考者自行关注。
四、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报考人员笔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成绩相同,则按学历高低进入体检,成绩和学历完全相同,按全日制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小学教育专业、初等教育专业、其它教育专业,依次决定进入体检人员,若以上条件完全相同则按在我县“一村一幼”幼教点入职时间依次选岗,决定进入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执行,同时进行肺结核、艾滋病、乙肝、丙肝筛查、吸食毒品尿液或毛发检验(简称尿毒检或发毒检)。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补充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等由教育和体育局面向社会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检
复检参照盐源县教师招聘体检标准执行。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补充考试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补充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因原在岗辅导员进入体检后,体检结果不合格的辅导员原单位予以解聘。
五、选岗及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报考者,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成绩相同者,按照学历高低,全日制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小学教育专业、初等教育专业、其它教育专业,在我县“一村一幼”幼教点入职时间依次选岗,选岗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岗位选择或逾期未选岗者取消选岗资格,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在体检、选岗、岗前培训公示环节因自动放弃,或不合格出现的空缺,须经本次补充考试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按程序依次递补,直到补充名额满员。
因在职辅导员参加补充考试,原岗位出现空缺,由考试委员会决定进行第二轮选岗,选岗方式与第一轮选岗方式相同,如有必要,经考试领导小组研究,可举行第三、第四轮选岗,直到岗位补充完整,选岗方式与第一轮选岗方式相同。因上一轮自动放弃选岗人员,不得参加下一轮选岗。
六、岗前培训
由县教育和体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拟聘用人员公示
由县教育和体育局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等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毕业院校、专业、考试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由各乡镇(街道)中心校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1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劳务报酬
按我县“一村一幼”相关薪酬及福利待遇管理办法执行。
十、补充岗位信息公告方式
笔试时间、笔试成绩、资格复审、体检、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报考者应及时、主动了解补充考试信息及进程,因不及时、主动查询补充考试信息造成损失的,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一、纪律监督与回避
补充考试工作须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对违纪报考者,视情节取消考试、考核、体检和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补充考试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参加补充考试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者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应当回避。
为确保我县补充“一村一幼”辅导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补充考试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十二、相关事项提示
(一)报名人员需在补充考试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凡因参加补充考试人员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二)准考证是报名人员参加笔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本公告由盐源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6365419
监督电话:0834-6366446
附件1.盐源县2024年补充“一村一幼”辅导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x
2.盐源县2024年补充“一村一幼”辅导员报名登记表.docx
盐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