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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强高素质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我市高中学校教育高质量发展,现面向全国普通高校招聘教师,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普通高校的2024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就业的2023届毕业生)。委培、定向、专升本、独立学院毕业生和在职研究生等,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1《2023年冬季大冶市高中学校教师校园招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除须符合《岗位表》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等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全日制大学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应聘的全日制本科生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相应学位;应聘的全日制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相应学位;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国家招考公务员的体检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在校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存在学生不端或道德品质问题、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3)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线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签订就业协议书、考察体检、选岗以及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12月14日-12月28日11:30
各应聘考生扫码报名(报名二维码见附件4),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件。具体材料如下:
(1)2023年冬季大冶市高中学校教师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2023年冬季大冶市高中学校教师校园招聘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3)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在线学籍验证报告;
(5)高中相应学科岗位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在2024年上半年认定的,可先报名,但须承诺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条件所需教师资格证书,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考生可以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但须承诺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考生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考生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考生本人承担。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须确保提供资格审查的资料真实可信。
(三)考试。本次招聘考试由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
(1)笔试内容及形式
本次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及地点
湖北师范大学:12月29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开考比例
为实现竞争择优,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与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人数比例原则上达到3:1,未达到3:1比例的岗位,由招聘主管部门提出取消、核减或保留招聘计划的意见,报招聘领导小组决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在大冶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4)笔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
笔试阅卷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并在网上发布,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5)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在大冶市人民政府网(hbdaye.gov.cn)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
特别提醒:考生凭有效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后续考试具体事宜将在大冶市人民政府网(hbdaye.gov.cn)发布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2.面试
(1)面试内容及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考生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特别提醒:考生凭有效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及地点
湖北师范大学:12月30日
(3)面试入围比例
依据笔试成绩(不低于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按3:1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3:1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大冶市人民政府网(hbdaye.gov.cn)发布。
(4)面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
所有岗位均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考生面试成绩达70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
(四)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来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方式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考生取消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岗位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原则上只向下递补一次。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要按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条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回避关系等情况,并对签订协议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察、体检可同步组织实施。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考生放弃、被取消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根据岗位需要,由主管部门报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进行递补。需要递补的,可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则面试成绩高的入选,面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方式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选岗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岗位不得选择。
(七)公示和聘用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人事聘用手续,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招录聘考试。实行试用期制度并计入聘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未能按要求出具相关资料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未在规定时间提供岗位条件需要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证件资料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对本次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相应处理。
3.大冶市人民政府网(hbdaye.gov.cn)为本次招聘工作的指定网站,有关信息以上述网站发布为准。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相关政策由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冶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4-8729995
大冶市教育局0714-8897536
附件:
1、2023年冬季大冶市高中学校教师校园招聘岗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