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员结构,充实教师队伍,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海内外引进优秀青年人才200名(中小学教师188名,特殊教育教师2名,幼儿园教师10名),本次引进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备教师职业所需的综合素质和报考学科相对应的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1月1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1日(含)后出生),博士生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含)后出生),户籍不限。
3.202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2023年获得境外本科及以上学历,须已申请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且未就业的人员),研究生学历应聘考生要求本科阶段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2024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可按2024年毕业生报名。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境外学历毕业时间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毕业时间为准。
4.优秀毕业生是指本科或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①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奖项或校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②获得校级奖学金及以上者;③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④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党、团)干部”;⑤获得院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⑥院级及以上的学生会正副主席或正副部长;⑦全日制本科阶段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详见附件4)毕业生;⑧研究生阶段为THE世界排名前200强国(境)外高校(名单详见附件4)毕业生。
5.职业资格和能力条件:考生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的,须承诺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语文教师岗位及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具备普通话二级甲等水平,报考其他学科岗位的考生须具备普通话二级乙等水平(暂未取得的,须承诺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6.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见附件1,附件1中有其他条件或与上述条件不完全一致的,以附件条件为准)。
7.有下列情况者不得报考:
(1)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学生;
(6)普通高校委托培养、定向培养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其他不适宜担任教师职务的。
二、程序和办法
此次招聘分为A北京师范大学、B无锡共两个考点。报名、网上初审等同步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综合能力素质考核及面试考核将在相应考点进行。北京师范大学考点考场将设置在高校或高校周边,考试的具体安排以公告或准考证为准。
(一)网上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和材料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4日9:00-2023年11月30日16:00。
2.报名网址:http://xwzp.wxeic.com
3.网上初审时间:2023年11月25日9:00-2023年12月1日12:00。
报考人员可在报名24小时后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报名方为有效,即进入适岗能力评价环节。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考点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将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少数特殊专业或层次要求较高,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岗位,经市级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已报考被取消计划对应岗位并已通过网上初审者,可重新补报其他岗位,补报名时间为:各岗位报名结束时间后一天的16:00前。
4.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对照公告中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证件、证书及证明材料电子版,电子版为JPG格式、PDF格式,大小2MB以内,垂直正向、不留边框,内容清晰,便于识别。提交材料主要包括:
(1)《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系统2024年引进优秀青年人才报名表》(附件2,PDF格式);
(2)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
(3)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PDF格式);
(4)高校就读期间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加盖部门公章)、未签约的就业协议书(暂未发放或网签的须出具高校盖章的证明材料,材料中需注明签约情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格式);
(5)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证书(PDF格式,如有请提供);
(6)大学以来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正副主席、正副部长)、各类奖励证书(按照获奖级别排序,最多10份)、发表论文情况(限1篇)等证明材料(PDF格式);
(7)境外考生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材料(目前无认证材料的需提供境外高校所修专业证明和全部课程成绩单),外文材料需翻译成中文版本,中外文对照版本均需上传(PDF格式);
(8)大学以来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需加盖院校教务部门章,PDF格式);
(9)承诺书(PDF格式);(见附件5)
(10)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PDF格式)。
考生提供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以岗位代码为准)。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和改报其他岗位;资格未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岗位。
(二)考核
1.适岗能力评价。考生上传的报名材料将作为适岗能力评价的主要依据。对报名成功的人员,由新吴区教育局根据考生提供的报名信息和材料进行适岗能力评价。根据评价情况,按照不高于1:8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能力素质考核人员名单并在网上公布。报名成功人数未超过1:8的岗位直接进入综合能力素质考核。进入综合能力素质考核的考生须缴纳考试费100元,缴费成功方可进入现场资格审核环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视作自动放弃综合能力素质考核资格,招聘单位可按序递补综合能力素质考核人员。
2.现场资格审核。综合能力素质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者方可进入综合能力素质考核。未在指定地点与指定时间内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能力素质考核资格,不进行递补。现场审核通过后现场发放考试准考证。
(1)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表(贴好照片,见附件2)、个人简历、身份证(二代)、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可暂用加盖学校或院系公章的复印件代替,报到时必须提供原件)和协议书、学生成绩单、优秀毕业生证明材料(如奖学金证书、学生干部聘书等)及其他个人荣誉材料、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考生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综合能力素质考核。由新吴区教育局组织进行考核,主要考察综合素质及岗位适应能力。考核的时间暂定12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和形式另行通知。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直接淘汰。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3(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并在网上公布。综合能力素质考核成绩不计入总分。
4.面试。面试形式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学术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达不到70分的直接淘汰。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现场签订就业协议。面试成绩相同时,则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由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四、公示及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录取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聘用单位按规定办理入编、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区管校聘的模式,须服从教育局交流安排,并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新聘用教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需在本区至少服务5年(含)以上。
如遇考生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岗位空缺,一律不进行递补。
应聘考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获得境外学历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证书,博士研究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因应聘考生单方面原因未于2024年8月1日前办理相应手续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招聘录用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如符合高新区(新吴区)教育人才政策中高层次教育人才条件的按《“飞凤人才计划”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育实施办法》(见附件3)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五、诚信管理
按照相关规定,应聘者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并将失信行为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考生在招聘单位已公示拟聘用或聘用后放弃的(含超过规定期限未报到而视同放弃的),对其非诚实守信行为也将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已兑现相关待遇需全额退回。
六、咨询电话及招聘考务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咨询电话:0510-81891357、81891316、81891306、81891336、81891367(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各类通知、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信息在新吴教育网上公布(http://www.xwzhjy.com/)。
微信公众号:新吴教育。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纪委:12388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1891582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局:0510-81890617
八、本公告由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系统2024年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岗位简介表.xlsx
2.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系统2024年引进优秀青年人才报名表.doc
3.“飞凤人才计划”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育实施办法要点选摘.doc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局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