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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教战略,努力打造温州教育高地,打响“好学温州”和“来温州·创未来”品牌,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浙江省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毕业生、公费师范毕业生专场招聘会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经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决定面向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以下简称复硕试点)毕业生和浙江省生源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辑教师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
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引进复硕试点毕业生和公费师范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2024年毕业的浙江省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毕业生,以及2024年毕业的浙江省生源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
三、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3年11月14日12:00至11月17日16:00
考生登录温州教育人才网(网址:https://rczp.wzer.net)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填报信息,提交简历。网上报名期间,用人单位可通过查看简历、电话、现场或视频等方式和考生进行交流,了解考生具体情况,并进行资格初审。为确保充分的沟通交流时间,建议考生尽早进行网上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期间可更改报考岗位、补充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不可更改报考岗位。
(二)现场确认
时间:2023年11月17日(周五)13:30—16:00
地点:浙江师范大学(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大学生活动中心
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携带报名表、个人简历、以及其他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材料等到现场进行报名确认,仅网上报名而未到现场确认的按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处理。
(三)考核
考核方式为面试或模拟课堂教学考核,具体时间、方式等以考核现场或网上公布为准,不按时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总分满分为100分,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数1:1确定拟聘用对象。考核合格分数线为75分,考核不合格的,不能聘用,不再进入后续环节。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遇考核成绩同分的,进行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形式等另行通知。
(四)签订就业协议
用人单位和拟聘用对象签订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签订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因放弃而空缺的岗位,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在签约次日24点前从本岗位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签订就业协议书后违约的,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五)体检
签订就业协议的拟聘用对象要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得聘用。体检时间预计为2024年6月份。
(六)考察
用人单位成立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为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等。因触犯刑法被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的,因触犯刑法被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定罪不起诉决定的,因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条、第四十条第(一)项、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规定被行政处罚的,以及其他不符合教职员工准入查询要求的,考察不予通过。考察时间预计为2024年7月份。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对象,在温州教育人才网和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定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对象通过公示后要按要求办理聘用手续,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未能在2024年8月15日前,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解除就业协议,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彻招聘全过程,考生应对自己所填报的信息、提供的资料和承诺的事项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信息,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以及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二)招聘过程将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向应聘对象收取任何费用。
(三)温州教育人才网(https://rczp.wzer.net)、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wenzhou.gov.cn)是发布招录相关信息的主渠道。
(四)咨询和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温州市教育局人事处,0577—88639160,网上报名技术支持,0577—88286875。
监督举报电话:温州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77—88630118。
(五)本公告由温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