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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2023年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招聘高层次人才、基础教育紧缺急需人才等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7名(详见《2023年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招聘第二批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岗位汇总表》,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1.博士毕业生;
2.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2023届优秀硕士毕业生;
3.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师范类高校学生(毕业年级)从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2023届毕业生;
4.本人曾获得全国高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学科奥林匹克竞赛金牌或指导学生参加全国高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学科竞赛取得铜牌及以上成绩。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汇总表》),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6日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6日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7.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情形
1.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列入《青岛市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等违法犯罪信息制度实施细则》范围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报名工作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通过2023年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招聘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报名系统(http://jszp.cyjtj.com/)进行网上报名、查询和打印报名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23年11月6日9:00-11月9日16:00;
网上审核:2023年11月6日14:00-11月10日12:00;
网上查询:2023年11月6日14:00-11月10日16:00。
(二)网上报名
1.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汇总表》。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上传的个人免冠彩色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
2.应聘人员应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
3.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应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应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
4.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应聘人员在网上审核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审核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
6.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三)网上初审
招聘单位在报名期间按照本招聘公告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审核,确定网上审核结果。对经审核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填报信息存在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的人员,一律不予通过审核。
应聘人员应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对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或不符合报名条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未重新提交信息审核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逾期不再补办。
招聘单位尚未审核或未通过网上审核的,应聘人员在2023年11月9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3年11月9日16:00以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职位。
(四)网上打印报名资料
网上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2023年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招聘第二批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四、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通过网上初审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或网上审查有关资料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考试范围。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的,提交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考试资格。对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证件或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一)《2023年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招聘第二批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原件。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的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照片背面注明:报考岗位+姓名)。
(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
(三)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使用A4型纸复印清晰,下同)。
(四)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七)无业人员须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八)在职人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公办学校教师应聘须出具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同意应聘证明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
(九)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形式另行通知。
五、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在城阳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面试内容、方法、时间、形式及相关要求将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具体方案经城阳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青岛城阳政务网(http://www.chengyang.gov.cn/)发布。
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超过35人的,按实有人数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超过35人的,在面试环节前增加初试环节,各岗位按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前35名入围面试(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初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初试内容、方法、时间、形式等另行通知。
六、考察体检
(一)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应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最终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进行考察体检。
(二)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在城阳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按有关规定组织。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均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三)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在青岛城阳政务网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放弃拟聘资格或者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并按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公示。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和最低服务期制度,受聘人员在城阳区教育系统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严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考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招聘工作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我市事业单位的资格。
八、有关说明
(一)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考试方案、考试成绩、考察、体检和公示等信息在青岛城阳政务网(http://www.chengyang.gov.cn/)上予以公布。
(四)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五)政策咨询电话:(0532)87868743
监督电话:(0532)58659706
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1.2023年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招聘第二批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岗位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