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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区战略,加快创建省级人才工作先行区,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城新区”建设提供人才智力保障,经研究,我区2023年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6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招聘)计划
具体引进(招聘)岗位和名额见《广元市昭化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广元市昭化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本次引进(招聘)人员均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其中:报考岗位编码为231113、231114、231123、231124、231126、231131、231138、231144、231145的考生,招聘名额男女比例为1:1、考试成绩按男、女分别排序。
二、引进(招聘)对象、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引进(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完全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基本条件和《广元市昭化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广元市昭化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相应岗位条件等要求的各类人才,包括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博士研究生报考不受专业限制,年龄可放宽到不超过40周岁;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应证书的,取消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我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不属于此次引进(招聘)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引进(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相应引进(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广元市昭化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广元市昭化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区外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在报名时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征得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书面同意。
(6)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在编在职人员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9)失信人员在记录期内的。
(10)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的。
(11)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的。
3.年龄、执业资格等时间计算均截止公告发布的第一日。
三、引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引进(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6日起至2023年11月15日24:00止。报名网站:广元人事考试网(http://gypta.e21cn.com/)。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引进(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引进(招聘)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在引进(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地填写《广元市昭化区2023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报考者填写信息不能证明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不能审查通过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名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K-20K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有关单位根据报考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照片后2日内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照片质量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4.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由引进(招聘)单位负责。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2日内,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名表》进行初审,并及时将初审结果通过广元人事考试网反馈给报考者。网上资格审查仅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规范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名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资格复审和资格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招聘)全过程。
(二)打印《报名表》
上传照片合格且审核通过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表》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将在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报名情况和须参加笔试的岗位,请考生时刻关注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的情况,须参加笔试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23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24:00前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等)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考试
本次公开引进(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高层次人才岗位引进名额和有效报考人数未超过1:30的只进行面试,其余岗位均进行笔试和面试。
1.考试成绩计算
只进行面试岗位的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其余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笔试
本次引进(招聘)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需参加笔试科目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笔试成绩于规定时间内在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3.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数确定。高层次人才岗位引进名额和有效报考人数未超过1:30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超过该比例的参加笔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超过1:30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根据岗位招聘名额和参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1:6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与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发放面试通知书。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本次引进(招聘)的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手续:
《报名表》2份(请考生在报名时从广元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区外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主管部门或工作单位书面同意报考的材料。
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材料。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资格复审在两天内进行。第一天只审查公布的应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复审时间截至当日16:30。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第一天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报考者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在第二天进行(即第二天只审查递补人员)。按要求参加递补资格复审者,因报考者联系电话有误或不畅通等原因导致不能通知其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递补资格复审只进行一次。
4.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面试的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员。
(2)面试方式。教师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微格课面试”的方式进行,医护人员岗位采取“专业化面试+实操”的方式进行,其他事业单位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同一岗位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在同一套试题、同一组考官的条件下进行面试,最终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因考试总成绩相同造成无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则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确定体检人员。
(3)其他要求。所有面试考生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未
达到合格线的,取消引进(招聘)资格。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须由面试小组不少于2/3的成员表决通过。
(4)成绩公布。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和入闱体检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官网上进行公布。
(三)体检
体检由区组织人社部门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在主管部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考察
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采取实地考察、电话咨询、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德能勤绩廉以及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信和岗位匹配情况,不适宜从事该岗位工作的,不予引进(招聘)。因考察不合格和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考察结束后,区级主管部门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等额确定人选,签订意向协议书,引进(招聘)对象向用人单位缴纳诚意金。
(五)调剂
对在报名、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等环节中出现的岗位缺额,根据考生意愿,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经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在岗位条件要求一致或相近的考生中按成绩依次调剂。
(六)公示
本次引进(招聘)采取分批次公示的方式,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广元市昭化区门户网公示7天,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前因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公示后产生的空缺将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四、主要优惠政策
(一)政治待遇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在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直接聘任为七级、八级职员;在专业技术岗位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首次聘用不受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聘任为专业技术十级、十二级岗位。
2.对国家985、211工程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综合个人专业、特长和考核等情况,可挂职担任建设、交通、商务、经信等区级部门及产业发展重点乡镇副职,一年后经考核认定为优秀的,可按程序提拔担任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
3.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经济待遇
对新引进到事业单位的急需紧缺正高级职称人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人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医学类全日制大学本科规培生)、国家985或211工程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生(急需紧缺医学专业可不受学校类别限制)在聘用合同签订后,分别给予15万元、15万元、8万元、8万元、4万元一次性安家补助和每月1500元、1000元、800元、500元、300元工作补助。工作补助发放期限最长8年(限事业单位工作期间)。在昭化区最低服务期5年,服务期未满离开的,须全额退回已享受的安家补助资金并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三)其他待遇
1.对引进的在广元市城区或昭化城区无住房的国家985、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大学以及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按政策入住人才公寓。
2.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随迁的配偶,按照“身份对等、双向选择、统筹调配”原则安排或推荐到性质相同、相近的区内单位工作。
五、相关事项提示
(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二)请报考者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移动电话),在招聘期间不要变更所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资格审查贯穿引进(招聘)的全过程,不符引进(招聘)相关条件的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拟聘人员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制度。
(六)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报考人员不能按时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岗位空缺按照本公告相应环节规定递补。
(七)本次引进(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具体调整情况将提前一周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报考人员应密切关注公告要求,提前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八)本次引进(招聘)在考察确定为合格后,考生与用人单位须签订意向协议书并向用人单位缴纳诚意金5000.00元,未按规定缴纳诚意金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公示期满与用人单位签订引进(招聘)协议书和聘用合同后退还诚意金,因考生放弃或未按规定时间与用人单位签订引进(招聘)协议书和聘用合同的不得退还诚意金,所收诚意金按规定上缴区财政专户。
(九)本次引进(招聘)人员为镇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我区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引进(招聘)到区级部门的在我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六、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按原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组织管理
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在广元市昭化区委、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委人才办具体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联系电话:区委人才办0839—8722889;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8724661;监督电话:区纪委监委0839—8722477。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委组织部、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广元市昭化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条件一览表.docx
2.广元市昭化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条件一览表.docx
3.广元市昭化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docx
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委组织部
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