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国(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1994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是中国和新加坡两国政府间的旗舰合作项目,被誉为“中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和“国际合作的成功范例”。经过多年发展,苏州工业园区成为全国开放程度最高、发展质效最好、创新活力最强、营商环境最优的区域之一,在商务部公布的国家级经开区综合考评中连续七年位列第一,成功跻身科技部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行列,是现代苏州城市新中心。
苏州工业园区始终坚持科教兴区、人才强区战略,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地位,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均衡化、国际化和特色化建设,构建了公平、优质、便捷、多样的高质量教育体系和发展模式,创造了沿海发达地区区域教育现代化的成功样板,成为国家教育改革创新的排头兵。
为进一步推进区域教育高质量发展,2024年苏州工业园区教育系统直属公办学校(幼儿园)面向全国招聘优秀教师,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系统以企业化管理和事业编两类人员性质招录教师。近年来,园区教育系统积极顺应人事制度改革,以企业化管理身份招录教师,采用合同聘任、岗位管理、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统一参加园区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公积金)乙类综合保障计划。企业化管理教师与事业编教师同工同酬、同一专业发展、同一晋升渠道、同一岗位要求、同一待遇标准。高层次紧缺型教育人才通过专场招聘,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以事业编引进。
二、组织形式
园区教育局将组织多形式、多批次的教师招聘,包括优秀实习生专场招聘、校园招聘、园区籍师范生专场招聘、联合招聘、高层次紧缺型教育人才专场招聘等,具体如下:
1.优秀实习生专场招聘
本场招聘指面向参与苏州工业园区“2023年优秀实习生联合培养项目”的高校实习生开展的专场招聘。项目实习生在完成规定的实习并经实习学校考核合格后,可参加区域专场招聘考核。拟于2023年11月组织。
2.校园招聘
本场招聘指在师范大学或综合性大学,包括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江苏师范大学、扬州大学、苏州大学、苏州科技大学等院校进行的招聘。拟于2023年10月-2024年3月组织。
3.园区籍师范生专场招聘
园区籍师范生专指参加高考前即为园区户籍、高校入读专业为中小学或学前教育师范类专业的大学毕业生(本公告中园区籍师范生均指此类对象)。招聘对象为园区籍2024届应届师范毕业生及2022届、2023届往届师范毕业生但未办理任何就业报到手续的人员。拟于2023年11月-12月组织。园区籍师范生专场招聘中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根据招聘公告的要求参加当年度园区学校或教育局组织的其他招聘。
4.联合招聘
联合招聘是指由教育局组织以联合考核方式进行的招聘,参加单位为教师发展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仁爱学校、高中校、义务教育段学校及直属幼儿园,以及有企业化管理医务人员、财务人员招聘需求的各公办直属单位,在符合应聘条件的前提下不限户籍,不限毕业院校。联合招聘以各学校为主体发布招聘公告,进行校内考核,并按本校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紧缺学科可放宽至1:2的比例)择优推荐至园区教育局参加区域考核。区域考核阶段每个考生限报1所学校1个学科。联合招聘拟于2023年12月—2024年8月组织。
5.高层次紧缺型教育人才专场招聘
根据《园区教育系统教师发展中心、中小学教师事业编制引进人才操作办法》,主要面向全国优秀骨干教师组织专场招聘考核,拟录用人员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按事业编性质引进。拟于2023年11月-2024年6月分批组织。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关爱学生,忠诚教育事业,无违法犯罪记录。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或相近,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心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任职资格条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应聘高中校紧缺学科可“先上岗后考证”,以协议承诺入职后1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一)应届毕业生
应聘人员须为2024届应届毕业生,其中应聘幼教岗位的应具有学前教育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园区籍师范生可放宽至具有学前教育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应聘青少年活动中心、初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应聘教师发展中心、高中教师岗位的原则上应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985、211院校本科生可以应聘)。
(二)在职教师
1.学历条件
应聘幼教岗位的应具有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应聘教师发展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2.年龄及荣誉条件
一是青年教师。具有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获得校级及以上学科教学类、德育类等竞赛奖项或综合荣誉,班主任或毕业班授课经验丰富的,年龄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是成熟教师。具有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获得区县级及以上学科教学类、德育类等竞赛奖项或综合荣誉的,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是骨干教师。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获得区县级学科带头人称号的,年龄38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四是高层次紧缺型教育人才。主要面向全国优秀骨干教师,具体招聘条件将另行发布公告。
备注:
1.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2.具备区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的,最高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不一致,可一事一议。
四、信息公开方式
1.校园招聘以园区教育网和相关大学网站公告的形式发布信息。
2.其他类型的招聘以园区教育网统一公告的形式发布信息。
五、体检和考察
园区教育局根据各场招聘的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拟录用人员须在一个月内至苏州工业园区体检中心(苏州工业园区苏虹西路200号)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人员,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未达“合格”者不予录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园区教育网(https://new.sipedu.org)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程序报批、办理录用等相关手续。
拟录用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转到苏州工业园区,并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本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荣誉证书等材料。在职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自行解除与原单位人事关系。如逾期未能提供相应证书及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解约的,取消录用资格。
新录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不受3年服务期限制。
七、纪律与监督
2024年园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工作将继续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6681114。
本公告由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66681140、0512-66681126。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
2023年10月